2022湖南长沙市宁乡市人民陪审员选任180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现就宁乡市2022年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全市选任人民陪审员180名,其中人民法院机关138名,双凫铺法庭5人,灰汤法庭6人,花明楼法庭6人,交通法庭3人,黄材法庭9人,流沙河法庭5人,金洲法庭3人,经开区巡回法庭5人。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未满六十五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民陪审员一般不得连任。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方式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任。随机抽选由宁乡市司法局会同宁乡市人民法院、宁乡市公安局从本市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确定。
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于2022年10月16日前向宁乡市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经当地公安派出所签署意见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个人申请适用)或《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组织推荐适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外来常住人口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5.本人近期两寸蓝底免冠照2张。
四、资格审查
由宁乡市司法局会同宁乡市人民法院、宁乡市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五、公示和提请任命
通过资格审查的拟任人民陪审员,由宁乡市司法局会同宁乡市人民法院、宁乡市公安局向社会公示。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宁乡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宁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公开进行就职宣誓。
联系电话:0731-88980522
联系人:彭丹
地址:宁乡市司法局203室(玉潭街道花明北路原环保局院内)
特此公告。
宁乡市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
相关附件下载:
原标题:宁乡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20220908
文章来源:http://www.nxcity.gov.cn/szf/tzgg63/202209/t20220908_107932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