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省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27名
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高法发〔2018〕9号)等文件规定,湖南省法院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省法院共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27名(含面向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135名),其中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8名、铁路运输法院7名、中级人民法院49名、基层人民法院253名。(详见《湖南省法院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2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年龄一般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10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具体以《湖南省法院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要求为准);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五)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六)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八)涉毒吸毒人员;
(九)本人或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在所报考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工作的;
(十)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
(一)网上报名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9:00至11月25日17:00。报名网址为:http://www.mdleader.cn/BaoMing/2022FYSJY/,报考人员登录该网址进入“湖南省法院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审查。最低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2.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3.网上报名同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17:00。报考申请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本人注册信息或改报其他单位职位。审核不通过的,可以根据审核意见完善个人信息后重新报考原单位职位或改报其他单位职位。
4.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于笔试开考前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及时关注湖南法院网官网、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各相关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和湖南梦达领导人才网发布的笔试开考公告。
(二)笔试
笔试包括综合知识测试和技能测试,由各相关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铁路运输法院考试工作由所在市州中级人民法院或省法院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1.综合知识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打印好的前一天考生本人的彩色健康码和通信行程码(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以及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或3天内2次核酸检测报告)和考生承诺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综合知识测试开始30分钟内未能到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不能提前交卷退场。
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等,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成绩按50%计入综合总成绩。
2.技能测试。各相关中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举行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速录技能,分为看打测试和听打测试,时间各为15分钟(有关事项说明见附件5)。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看打测试和听打测试分别占50%,其成绩按15%计入综合总成绩。技能测试开始15分钟内未能到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不能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结束后,考生在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含综合知识测试、技能测试及折算后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各级人民法院现场按要求提交核分申请。
3.笔试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规则和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和疫情防控要求。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入场、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将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
由省法院政治部、各相关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得分×50%+技能测试得分×15%)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本职位未入围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进入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湖南法院网官网、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各相关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和湖南梦达领导人才网分别进行公布。
资格审查时须由本人携带并提供准考证、《湖南省法院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可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以省法院政治部、各相关中级人民法院为单位统一组织。铁路运输法院面试工作由所在市州中级人民法院或省法院统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取考官评分的平均值。面试现场公布成绩,其成绩按35%计入综合总成绩。
1个职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成绩达到本考场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参加面试人员、时间和地点,面试公告和结果将在湖南法院网官网、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各相关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和湖南梦达领导人才网分别进行公布。
(五)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15%+面试成绩×35%。综合知识测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考生的综合总成绩将在湖南法院网官网、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各相关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和湖南梦达领导人才网分别进行公布。
经过面试的考生的综合总成绩,在一年内有效。根据需要,在规定的计划数内,报请省法院同意,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按照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补录。
(六)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人员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时间和地点将在湖南法院网官网、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各相关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和湖南梦达领导人才网分别进行公布。
2.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含当日)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加体检的,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的,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4.体检以省法院政治部、各相关中级人民法院为单位统一组织。
(七)考察
由各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出现考察不合格或弃权时,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的,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各相关中级人民法院上报到省法院政治部汇总后,在湖南法院网官网、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各相关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和湖南梦达领导人才网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各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10日内办理聘用手续,及时办理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首次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福利按照《湖南省人民法院 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暂行办法》等规定执行,依法享有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
六、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所有信息以湖南法院网官网、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各相关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和湖南梦达领导人才网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体检费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外,不另外缴纳任何费用。
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留下多种联系方式(本人、亲属手机或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
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在现场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相关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同时取消其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政策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详见《湖南省法院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监督电话:0731——82206423。
报名和技术咨询电话:0731-82988099。
附件:1.湖南省法院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11/id/701265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