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南长沙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3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优秀青年人才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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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引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岗位、计划及具体条件
公开引进岗位表如下:
1.最高年龄24周岁即1999年11月1日(含)后出生,最高年龄27周岁即1996年11月1日(含)后出生,最高年龄32周岁即1991年11月1日(含)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中共长沙县委组织部、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报考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任一阶段所学专业满足引进岗位专业要求,视为符合报考专业条件。
4.报考人员均须在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5年7月31日(含)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读的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5届博士研究生不能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非2025届硕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5.长沙县籍是指报考人员户口在本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长沙县行政区域。
6.岗位要求为2024届及2025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4届及2025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7.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在公开引进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五、引进程序
采取发布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适岗能力评价、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公开引进公告、有关引进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拟引进人员公示等通过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公布。
(二)网上报名
1.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网站为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3.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9:00至11月11日17:00。
4.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网站完成实名认证,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因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而不能正常报考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岗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符合全部要求的岗位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信息一经提交,即自动流转进入资格初审环节,其信息将无法进行修改。
6.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引进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三)资格初审
1.采取网上审查的形式,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
2.报考人员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结果,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导致不能正常参考的,由报考人员承担一切后果。
(四)适岗能力评价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根据审核提示,自提示之日起7日内上传个人适岗能力评价资料至指定邮箱,逾期未上传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根据其提供的个人适岗能力评价资料,进行适岗能力评价。根据适岗能力评价情况,按照引进岗位计划数不高于1:8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在长沙星沙人才网公布,入围最后一名的同分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3.适岗能力评价情况仅作为入围资格复审的依据,不带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长沙星沙人才网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A01岗位的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六)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2.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长沙星沙人才网另行通知。
3.考核方式与总成绩合成:
①A01岗位:采取试教+撰写调研报告+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环节满分均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其中试教合格分数线为70分,撰写调研报告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谈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引进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撰写调研报告和面谈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并进入。
考生总成绩按试教成绩占40%、撰写调研报告成绩占30%、面谈成绩占3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
②A02-A17岗位:采取撰写调研报告+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环节满分均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其中撰写调研报告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谈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撰写调研报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引进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谈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并进入。
考生总成绩按撰写调研报告成绩占40%、面谈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
③A18岗位:采取笔试+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环节满分均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其中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谈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引进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谈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并进入。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谈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
(七)体检(含涉毒筛查)
1.体检对象按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A01岗位总成绩相同的,试教成绩高者入围;A02-A18岗位总成绩相同的,面谈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通知将在长沙星沙人才网公布。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A01岗位总成绩相同的,试教成绩高者入围;A02-A18岗位总成绩相同的,面谈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5.体检费用由引进单位负责。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八)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由于考察对象自身原因,导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其考察资格。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引进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A01岗位总成绩相同的,试教成绩高者入围;A02-A18岗位总成绩相同的,面谈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九)公示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星沙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个人放弃,或被举报查实确定为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A01岗位总成绩相同的,试教成绩高者入围;A02-A18岗位总成绩相同的,面谈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
(十)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1.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
2.本次人才引进涉及到多个单位的岗位,待引进后根据拟聘用人员的专业与经历,结合工作需要按相关程序分配到具体单位,凡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3.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继续聘用。
4.所有聘用人员须签订最低五年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协议。
5.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
6.被取消引进资格或公示期满结束后放弃的,经批准,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A01岗位总成绩相同的,试教成绩高者入围;A02-A18岗位总成绩相同的,面谈成绩高者入围。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递补1次。
六、组织与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中共长沙县委组织部牵头,中共长沙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共同参与,长沙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31-84086491(工作日9:00-17:00)。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不在非指定网站和媒体发布任何信息。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考咨询部门:长沙县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咨询电话:0731-86867718(工作日9:00-17:00)。
3.技术支持:长沙星沙人才网,咨询电话:0731-84062928(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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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县委组织部
中共长沙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8日
原标题:长沙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sxsrcw.com/csxsrcw.html?strnewid=70|2684|ggfw#173009491634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