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委党校 长沙行政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选调)教师公告
一、招聘(选调)原则
公开招聘(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中共长沙市委党校(长沙行政学院)是市委、市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市委、市政府负责培训轮训党政干部、国家公务员和进行理论研究的重要部门。
三、应聘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具有党校教师应具备的教学科研能力及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报考选调岗位的应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有3年及以上专业教学岗位工作经历(要求为全职工作经历。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实习、实践、兼职,均不算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可累计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现役军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全日制在读博士不能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
四、选调、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一)公开选调教师2名。
1、岗位一:党史党建教师1名(选调)
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硕士学位且取得讲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所学专业或实际研究方向为政治学类;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专业论文2篇及以上或者获得省级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或主持并完成省级课题1项及以上。
2、岗位二:经济学教师1名(选调)
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硕士学位且取得讲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所学专业或实际研究方向为经济学类;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专业论文2篇及以上或者获得省级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或主持并完成省级课题1项及以上。
(二)公开招聘教师2名。
1、岗位一:政治学教师1名(招聘)
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为社会学类;年龄在30周岁以下;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或本人导师第一作者且本人第二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专业论文2篇及以上。
2、岗位二:经济学教师1名(招聘)
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为经济学类;年龄在30周岁以下;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或本人导师第一作者且本人第二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专业论文2篇及以上。
(三)说明
1、35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 10月20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五、发布信息
招聘(选调)各环节信息在中共长沙市委党校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http://www.zgcsswdx.cn/)。招聘简章、拟录取人员公示同时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shrss.gov.cn)上公布。
六、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1日8时00分—10月28日17时00分。
网络初审时间:2017年10月21日8时00分—10月29日12时00分。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11月8日8时00分—11月10日17时30分。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要求:考生登录长沙高级人才网(http://www.gjrcw.com)报名,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写“报考岗位”时,注明是“选调”或“招聘”。学术成果及获奖情况请以附件上传。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选调)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不再改报。
5、第一轮试讲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资格审查及考试
考试按照两轮试讲和笔试三个阶段先后进行,均采用百分制。参加考试时,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第一轮试讲:第一轮试讲采取自主命题试讲方式并制做PPT,试讲选题要求符合党校干部教育特点,试讲时间为30分钟。试讲合格分数线为75分,试讲成绩低于75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第一轮试讲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2、根据第一轮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考生中,按该岗位实际参考总人数的前50%进入资格审查。岗位招聘(选调)人数与该岗位进入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如按50%计算达不到1:6则以1:6比例入围,最低不低于1:3,达不1:3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第一轮试讲结束后24小时内在中共长沙市委党校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入围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第一轮试讲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4、第二轮试讲:第二轮试讲采取命题试讲方式。备课时间为2个小时,试讲时间为30分钟,不做PPT。试讲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笔试内容为在规定时间内材料作文。进入第二轮试讲且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环节。
5、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第二轮试讲×70%+笔试×30%
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第二轮试讲成绩高者排前。
6、考试时间和地点
第二次试讲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可登陆中共长沙市委党校网站( http://www.zgcsswdx.cn/)查询。
八、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综合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第二轮试讲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中共长沙市委党校网站予以公布。
2、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第二轮试讲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3、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九、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第二轮试讲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信息公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录取批复,并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录用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中共长沙市委党校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0731-82771802
中共长沙市委党校机关党委:0731-82771805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77、0731-88666078
本次招聘政策由中共长沙市委党校(长沙行政行院)负责解释。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