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郴州资兴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选调4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经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资兴市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4名。
二、报考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团结同志,公道正派,勤政廉洁,作风扎实,吃苦耐劳;
3.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已进行登记);
4.男性,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8日以后出生),在现单位工作3年以上(经组织批准,在资兴市同一系统内或同一类别单位间调整的,其工作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5.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单位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考人员直接到资兴市纪委组织部613室(资兴市政府院内政府办公楼6楼,联系电话:0735--3329706)报名。
2.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A4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3张。《报名登记表》可从资兴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zixing.gov.cn/)、资兴市廉政网(http://www.zxslz.gov.cn/)、资兴新闻网(http://www.zixingxinwen.com/)下载。
3.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15日18:00止。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原件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到资兴市纪委组织部领取笔试准考证。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如达不到比例,相应减少录取名额。
(三)考试、体检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聘请有关专家命题、阅卷和面试。报考人员笔试、面试均为一场,各占综合成绩50%。笔试内容为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笔试后,按选调名额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后,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取成绩前4名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体检的结果均及时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4名人选进行考察,主要是进一步核实基本情况,了解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完毕后,考察组对考察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建议。对基本情况不实、资格初审虚假及政治表现不好的对象,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调动
市纪委常委会根据考察的情况,从考察合格的对象中确定选调对象,报市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调动手续安排到纪检组。
四、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工作在市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事务由市纪委、市人社局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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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