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招聘教师20名公告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省高校中唯一被授予国家“AAA”级旅游景区的生态型、公园型、民族型学校,是“全国教育援藏先进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学院现有8个教学院(系部),开设有学前教育、初等教育、服装设计等26个专业,现有学生13000多人。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岳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岳人社发〔2013〕124号)等文件精神及我院办学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以专业及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为依据,严格确定招聘专业和学科;
3.坚持标准,全面考核,严格程序,确保质量。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教学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有1年及以上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具有博士学位者除外);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省级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员资格且有3年以上本专业教学工作经历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者,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官网、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法
1.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1月23日。
2.报名地点: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岳阳市学院路)。
3.报名要求:
(1)报名应聘人员现场填写《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和其他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均需出示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提交个人简历1份(内容含个人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获得成果等信息。获得的成果包括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及个人奖惩情况;格式要求:A4纸张,仿宋GB2312字体,字号3号)及电子文档(word格式)。
(3)提交能证明本人相关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的原始材料及工作证明(在我院组织人事处网站通知栏下载模板)。
(4)提交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5)按照湘价费[2011]145号文件,每人缴纳考试费125元。
(6)报考者只能选择招聘计划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岗位。请仔细阅读公布职位的招聘条件,诚信报考,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对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7)所有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要求,由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官网公示,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比例低于1:3的且属学院紧缺专业的,经我院党委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同意是否开考。
2.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点设在湖南民族职业学院,笔试及试教的时间及具体事宜将在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1)笔试
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知识及教育心理学知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2)试教
主要考核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以及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音乐、美术、体育专业的考生加试技能考核。试教与技能考核分值均为100分,试教占60%,技能考核占40%,2项合计占考试总成绩的70%。其它专业的考生只试教,试教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
(3)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教成绩×70%
(4)具有博士学位者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综合评价,拟定录聘人选
1.成绩排名。按岗位根据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公示。如果出现总成绩相同时,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报考教育学类的,同等条件和总分相同者,优先录取学前教育学专业的考生,如果学前教育学专业考生出现总成绩相同时,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2.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3.考察。所有拟录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我院组织人事处送交本人的人事档案。原在外校工作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鉴定,并由我院组织人事处进行统一考察。
(六)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全额事业编制岗位。
四、招聘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
2.严格遵循回避制度。凡是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者,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环节的任何事务性工作;
3.所有应聘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及资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联系人:游老师包老师
地址:湖南民族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岳阳市学院路)。
联系电话:0730-8675659 8573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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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