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即: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20日以后出);45周岁以下(1971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三)其它具体条件见公告附件。
四、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工资标准:部门负责人(5000-6000元)/月(含绩效);一般工作人员(3000-4000元)/月(含绩效)。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工资的80%。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方式:现场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13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石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原粮食局四楼),联系人:程昌波,联系电话:0736-5368555,13807360201。
4、需提交的材料:毕业证、身份证及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包括职位证明(任免决定书、聘用合同)材料、业绩评价材料(工作总结、荣誉和奖励证书)等;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程序:填写报名表-用人单位资格审查-信息采集-报名结束。
6、资格审查:由发展集团、县国资经营管理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7、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12月18日,地点:石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原粮食局四楼)。注意:请考生及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弃权。
六、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
①、财务部会计人员岗位:《初级会计实务》和《财经法规》;
②、融资部工作人员岗位:《金融实务》和法律知识(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税法、票据法、破产法);
③、综合部工作人员岗位:《秘书学》和材料作文;
④、工程部工作人员岗位:《建筑工程及造价》及相关知识。
2、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按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4、成绩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义,须在笔试成绩公布48小时之内按程序申请查分。笔试成绩查分范围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
七、面试(满分100分)
1、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2、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排名时,如果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九、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现行的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十、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十一、递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招聘对象,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二、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十三、聘任
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由各企业董事会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四、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委派驻的纪检组负责全程全方位监督。
十五、信息发布及其他要求
1、招聘公告通过石门县人力资源网和发展集团公示栏公示,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等相关信息通过发展集团公示栏公布。
2、考生应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过程,注意浏览相关信息,以免贻误考试时间。
3、考生凡不按要求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考核,以及提供相关资料等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咨询电话:0736-5368555
监督电话: 13974222272
附件:石门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岗位数量及具体条件汇总表
石门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石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