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遴选公务员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1人(行政编制),参照管理工作人员5人(稽查专项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在编制限额内进行的原则;坚持“择优、适用”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遴选职位
公务员1人(行政编制),参照管理工作人员5人(稽查专项编制),具体见附件1。
三、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公务员身份或者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已进行登记);
3.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5.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未满1年的,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任期未满1年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2月18日-12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机关大楼508室)。
3.联系电话: 8331443,周青云13762990277 骆海林15575294385
4.报名材料。由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①单位推荐意见(主要是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专长的现实表现);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③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公务员登记表(或者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⑤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⑥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本公告涉及年限要求且未注明具体计算时间的,一律截至2017年11月30日。
(三)笔试
遴选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采取命题作文等方式,测试文稿写作等方面的能力,试题由用人单位组织,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职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试题由用人单位组织,满分为100分。
(五)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六)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职位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
(七)考察
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因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讨论决定
考察结束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会综合考察对象的考试和考察情况,确定遴选人选。
(九)公示
将确定的拟遴选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调入
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待定,地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教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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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
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