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浏阳市招聘卫计系统专业人才44人简章(第二批)
为加强浏阳市卫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卫计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 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 招聘计划
共44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等见《浏阳市卫计系统2017年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第二批)》。
四、 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浏阳卫计事业发展贡献才华;
4、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放宽到35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浏阳市卫计系统编内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五、 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1、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liuyang.gov.cn/lysrsj/)。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相片(相片格式为.jpg格式,5KB<相片大小<30KB,未上传相片不能进行资格审查)。
(3)网络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7日9∶00至12月29日12∶00;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2月27日10∶00至12月29日14∶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1月5日9∶00至1月7日9∶00;
(4)资格初审由浏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组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开考比例。
报考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的,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学历岗位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六、 笔试
1、报考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的免笔试。
2、报考其他学历岗位的考生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1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浏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
4、笔试成绩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七、 资格复审
1、报考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的考生,全部参加资格复审。
2、报考其他学历岗位的考生,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3、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定,通知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4、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需要相应执业资格的)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考核)。
6、资格复审由浏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八、 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核由浏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浏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考核成绩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地点、考核结果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九、 总成绩合成
1、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的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2、其他学历岗位的按笔试成绩占50%、考核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十、 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
(1)硕士研究生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加试专业知识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加试专业知识)。
(2)报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先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签约人选);再由参加体检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具体单位。
(3)其他学历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一、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浏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硕士研究生岗位因考生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加试专业知识),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3、其他学历岗位因考生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二、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对于自主选择单位的考生,由浏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自主选择单位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十三、有关规定
1、录取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本次招聘工作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录取全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浏阳市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参加浏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后三天内向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说明)。
3、录取人员在浏阳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十四、其他事项
本招聘简章由浏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业务咨询电话:
0731—83623967(浏阳市卫计局政工人事科)
0731—83655275(浏阳市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3611642(浏阳市纪委信访室)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731-83649110(浏阳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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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浏阳市卫计系统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第二批).xlsx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