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衡阳珠晖区招聘事业单位10人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核准备案制度的通知》(衡人社发[2011]57号)文件精神及我区工作需要,决定面向我区社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一、公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实绩的导向,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衡阳市珠晖区面向全区社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整个招聘工作在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三、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珠晖区2017年面向全区社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
四、报名资格条件
1.参加招聘考试人员范围(符合下列范围之一)
(1)全区社区在岗工作人员。
(2)通过2001年全市社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考、随军或军转安置进入社区的工作人员,2003年全市公开招考的劳保人员,以上三类人员中现在社区工作或因工作需要安排到街道(茶山坳镇)工作的人员。
2.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专以上学历。
4.社区在岗工作人员在社区连续工作满3年。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近三年所负责工作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存在侵占集体财产、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4)工作作风不实,在位不在岗,履行职责不到位的;
(5)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珠晖区党政门户网和珠晖党建网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报名截止到12月27日下午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地点:各街道(茶山坳镇)党政办。
4.报名要求:
(1)报考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提供近期正面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注意事项:
① 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②报名工作由街道(茶山坳镇)党(工)委组织开展,初审合格人员经街道(茶山坳镇)党(工)委会议研究后上报,并在考生报名表格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街道(茶山坳镇)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名单及资料统一报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组织部)。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资格条件审查通过后发放准考证。岗位聘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如不足1:5的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1)笔试。笔试考一科,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考试内容为与社区工作相关的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由评委当场评分并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考察
按体检对象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规定执行。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体检地点待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工作所在单位,就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凡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则从报考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六)公示、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珠晖区党政门户网和珠晖党建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分配到各具体招聘岗位。报区委常委会议同意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区纪委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和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七、有关事项说明
(一)此次公开招聘实行聘用制,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新聘用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珠晖区党政门户网和珠晖党建网,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
(三)本次公开招聘录用人员需服从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于工作岗位的安排。
(四)考生一经录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在此期间一律不得报名参与其它招聘考试或调离其服务单位。
(五)本次招聘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监督电话: 珠晖区纪委:0734-3331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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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珠晖区2017年面向全区社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附件2:珠晖区2017年面向全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珠晖区2017年面向全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简介
衡阳市珠晖区面向全区社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