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常德桃源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桃源县龙盛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为桃源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2名,主要从事书记员工作。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保密观念。
2.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身高155cm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常住户口在桃源县,或户口虽未在桃源县,但实际在桃源县居住一年以上的。
4.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计算机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7日至2017年2月26日。
2.报名地址:桃源县人民法院政工室(办公楼509室),联系人:汪涛清 15973608799 田国霞 15973608886 ;桃源县龙盛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桃源县漳江镇莲花湖社区办公楼三楼),联系人:杨曦13762676669 6677318
3.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下列材料现场报名。
(1)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
4、报名者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参加相关测试及考察。填写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四、考试内容及计分
1.基本技能测试(50分)。由组考部门对考生的电脑速录等综合技能进行测试。
2.面试(50分)。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被淘汰的,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
六、公示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重点对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审查,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聘用人员与桃源县龙盛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桃源县人民法院工作。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正式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二年,根据工作需要可续签。
聘用对象如不服从工作安排,聘用资格自行取消。
八、待遇
1.工资待遇。基本工资:本科2200元/月,大专2000元/月。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工作日用餐和传统节日慰问与桃源县人民法院在职人员同等待遇。年底经考核合格的,发给一定的绩效奖金。
2.用人单位不提供住宿保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桃源县龙盛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和桃源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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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龙盛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桃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