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郴州桂东县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管理类和其他专技类10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8年桂东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管理类和其他专技类工作人员 10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综合管理类和其他专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2018年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类和其他专技类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28周岁以下要求1989年3月5日后出生;30周岁以下要求1987年3月 5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要求1982年3月5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77年3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即1972年3月5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 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设置专业依据《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认定。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4)招考岗位有地域户籍要求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报名截止之日(2018年3月7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5)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8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2018年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类和其他专技类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 桂东县机关事业编制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考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本次报考免收报名费。
2.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5日至3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 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设在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六楼会议室(桂东县桂花大道10号,乘2路公交车)。联系电话:0735-8630878。
4.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明确专人对报名资格负责审核确定,现场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需提交如下资料:
(1) 打印《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
(2)《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一份,同时将报考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在左下角;
(3) 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蓝底非P图彩色证件照片3张 (一张粘贴在报名表贴相片处,另两张背面写好报考岗位和姓名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相片不符合要求者需重新提交;
(4) 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毕业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应资格证。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村(社区)书记、主任需提供桂东县委组织部、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出具的在职且连续任职满3年并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退役士官士兵需提供退役相关证件;大学生村官需提供桂东县委组织部基层办出具的在岗且服务期满2年并同意报考的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要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要求有二维码)。报考人员凭审核通过的《报名表》完成报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属资格审查不合格,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进行补审,证书补审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
报名后,除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外,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岗位。
5.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2018年4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至 4月13日(上午8:30-12:00)。
领取准考证的地点设在桂东县人社局510会议室。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2)开考比例设置
①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信息员、桂东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程造价员、湖南齐云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旅游管理技术员、桂东县国土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征地拆迁事务中心)土地资源管理员、桂东县燃气服务中心燃气管理员共6个岗位属我县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②除以上所列6个招聘岗位外,其他招聘岗位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人社局审核,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放宽至1:2。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无法开考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3月14日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3月15日16: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办理改报。3月16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 笔试科目:招聘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与作文两科,一套试卷。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70%,作文占30%。
2.笔试时间:2018年4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150分钟。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2018年4月下旬在指定官方网站: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三)面试
1. 面试组织。面试时间及相关规定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未参加笔试及笔试成绩为0分或取消笔试成绩者不得进入面试。全县6个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55分。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告前,如有入围考生递交书面申请放弃面试的情况,将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对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对象。
3. 面试形式: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进行。
4. 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 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四)体检
1. 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 体检时间: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另行公告。
3.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桂东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4. 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 体检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是否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桂东县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实施。
(六)择岗
合并招聘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由桂东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桂东县人社局审核后由桂东县人社局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桂东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人员名单报送郴州市人社局备案。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5.实行诚信考试。建立全市统一的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应聘资格、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并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的(从拟录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如实向招聘机关报告,并终止在我县参加考试的行为。对已公示拟录用或聘用后放弃,以及在试用期内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2年内即2018年、2019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将追究其举报人责任,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并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即2018年、2019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居委会。
7.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8.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0735-8630878。
2.考务咨询:桂东县人力资源考试院,0735-8630878。
六、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8623376。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18年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类和其他专技类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18年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