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株洲市天元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257公告
为加强政府服务社会功能,提升创新社会治理能力,更好地推进城乡社区(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株洲市天元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治理网格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57名。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天元区公开招聘网格化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招聘岗位职责
1. 基础数据采集。全面了解掌握网格内人、地、事、物、情、组织的基本情况,做好基础数据实时采集、录入、更新、上报工作。
2. 民生事项服务。熟练掌握社区(村)各项民生事项的办理条件和流程,指导和协助群众办理计生、低保、社保、救助等事项。
3. 矛盾纠纷调解。做好网格内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上报工作,积极参与调处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或群体性事件发生。
4. 治安安全防控。每天在责任网格巡查,第一时间上报各类重大安全事件信息。协助做好网格内机关、企业、单位、院落的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及时排查、上报和处置治安、消防等公共安全隐患。
5. 重点人群管理。实时动态掌握网格内刑释人员、社区矫正人员、闲散青少年、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等特殊群体信息,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6. 法律政策宣传。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对网格内群众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等工作宣传。
7. 完成上级网格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page]
四、招聘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基层工作,善于与群众沟通,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分配。
2. 本人为天元区户籍或天元区常住人口(提供本人或父母房产证明)。
3. 男性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 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熟悉计算机办公和手机终端操作。
5.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见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 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3.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 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五、发布招聘信息
在天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新区发布(微信平台)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在天元区各镇、街道和村、社区张贴招聘公告。[page]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 发布公告时间:2018年3月1日至3月14日
2. 集中报名时间:2018年3月15日至3月17日
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 报名地点: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火炬大厦九楼
4.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 报名要求:请报考人员提前填写好《天元区公开招聘网格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考人员为天元区常住人口的还需提供本人或父母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3张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七、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1.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2. 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天元区区情民情知识、电脑基础知识、公共管理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2,未达到比例的,经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 面试。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主要测试电脑实际操作,以及处理岗位职责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不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4.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page]
八、体检与考察
1.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但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入围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劳务公司标准执行。
2.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处理。
十、岗前培训与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统一参加由用人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培训期间用人单位将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习态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年(2年期满后,根据劳动者的现实表现情况与实际工作能力可选择续签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违反劳务公司《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十一、待遇保障
工资待遇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约45000元/年/人(含五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购买“五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page]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三、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天元区政务服务中心 0731-28665993
招聘监督电话:天元区纪委 0731-28665289
天元区人社局 0731-28665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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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天元区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