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益阳桃江县选调桃江籍县外在编教师60人公告
为提高桃江县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湖南省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经县编委研究同意,面向桃江籍县外在编教师公开择优选调60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1.职业高中教师(3名)
2、普通高中教师(5名)
3、初中教师31人
4、小学教师21人
二、报考条件
1、桃江籍县外在编教师,包括配偶是桃江籍或在桃江工作的。
2、本省县外工作的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省外工作的教师应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例如年龄上限为35周岁,即要求198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要求:具有所报考岗位相应层级教师资格证;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语文科需二甲普通话证)。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近三年年度考核(参加工作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有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4、25日
2、报名地点:桃江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8885569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书、普通话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照2张;编制部门开具的编制证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参加工作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桃江籍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本次招聘人员资格初审由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复审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试教
由工作实施小组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试教,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体检及其他
根据试教结果择优确定拟调人选并在桃江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拟调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编制人事手续,参与所在单位岗位聘任,所有调入人员在桃江县内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由县人社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全程监督。
2.杜绝任何形式的违纪舞弊行为,有违纪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3.设立举报电话:0737-8824354 8883697 8218116
4.未尽事宜,由选调县外在编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中共桃江县委组织部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桃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桃江县教育局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