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郴州桂东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人员招聘20名公告
因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县国土资源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派遣工从事不动产登记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20名。其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名,乡(镇)不动产登记所18名,具体从事咨询导询、资料扫描、数据录入、图件制作、缮证发证、档案整理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爱岗敬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口齿清楚,五官端正,男女不限。
(二)具体条件:
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0日—3月26日(26日下午 5时截止)。
2.报名地点:桂东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730室(县政务中心七楼),联系电话:0735-8628055。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查的方式,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红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相片3张。并填写《桂东县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笔试、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笔试成绩占60分,面试成绩占4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包括上机操作)。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县国土资源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本人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由应聘人员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卫计部门和派出所签署相关意见,交县国土资源局人事股。
(五)公示。录取名单确定后,在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举报。经查实,举报属实的,不予录用。
(六)聘用与待遇。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被录用人员按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聘用人员的薪酬标准为1600元/月(单位代缴五险)。
四、本公告由桂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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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