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长沙附属学校2018年5月面向社会公开选调骨干教师公告
北京师范大学长沙附属学校是由北京师范大学、长沙县人民政府合作举办的一所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中一体化民办非营利体制创新学校。空港城校区位于长沙空港城,占地面积约400亩,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设计办学规模为7000人左右,共174个教学班;浔龙河校区位于生态艺术小镇果园镇,一期占地面积约103亩,设计办学规模为2200人左右,54个班。两校区拟于2018年9月开学。小学开设一到三年级,初中开设一年级。每个校区每个年级各四个班级。
经县人事联席会议同意,我校2018年计划选调20名中小学骨干教师,4月已完成第一批次选调,现将第二批次骨干教师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类别、学科、职数
三、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专业能力强,能胜任班主任工作和教学工作。
2、全国(不含长沙县)在职教师,具有一级教师(中级职称)及以上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且入编途径符合人事管理相关政策。
3、年龄要求:年龄在38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获得市级(地级市)及以上荣誉(指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
5、具有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要求具有初中或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的要求具有小学、初中或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报考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水平达二甲及以上,报考其他学科达二乙以上)。
6、除必须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人近五年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省级(含省级)以上学科教学竞赛中获奖;
(2)本人辅导的学生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省级(含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
(3)本人主持或者作为课题组长的教育科研成果荣获市级以上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7、长沙县在职在编和备案管理教师不得报考。
四、选调流程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公告在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网站、长沙县教育局官方网站、长沙星沙人才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现场资格确认
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18年5月5日——5月12日止(报名表请发至bnucs@qq.com,附件表格均为必填表格)。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15:00
现场资格确认地点:湖南省长沙县松雅湖中学(长沙县星沙街道东二路与望仙路交汇处)
现场资格确认所需资料:
(1)报名表。考生从网站附件中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好,并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2)证件资料。
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所需的资历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少数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注:本次选调考试实行诚信报名,现场资格确认时考生须填写《个人诚信承诺书》,保证信息真实性。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选调考试各个环节,任意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者或资格不符者,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 试教、笔试
根据长沙县人民政府与北京师范大学签署的《合作办学协议》,学校教师选调考试由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专家组组织实施,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全程监督。
1、试教
(1)试教人员确定。在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全程监督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试教环节。
(2)试教时限及内容。试教时量10分钟,试教内容由评委专家指定。
2、笔试:笔试人员确定。试教成绩合格者(试教合格线分为75分及以上)均参加笔试。
3、本次骨干教师选调采用先试教、后笔试的考试形式。
4、试教和笔试时间:2018年5月19日--20日(具体试教和笔试时间,学校根据资格确认情况另行通知)。
5、试教和笔试地点:湖南省长沙县松雅湖中学(长沙县星沙街道东二路与望仙路交汇处)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试教和笔试的综合成绩(试教占70%,笔试占30%)高低,按1:1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试教成绩从高到低决定入围)。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一次。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1、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的骨干教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准备的材料:(1)经编制部门盖章的编制证明;(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结束后,对资格复审合格的骨干教师进行外调,进一步了解和确认考生情况,包括查阅档案资料、走访工作学校等方式。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及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考察,同一岗位,只递补一次。
4、若考察对象经考察后仍无合适人选的,则该岗位可空缺。
(六)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即确定为选调人员,名单在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网站、长沙县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2、所有选调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和最低五年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协议。
3、若此次选调未发现合适人选,则计划空缺,纳入下次选调计划。
五、教师待遇
1、所有教师高于当地同等公办教师工资待遇30%,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为教师缴纳职业年金。特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地区级骨干教师或其他优秀人才,经理事会认可后另行商议其薪酬待遇。具体薪酬,体现在聘用合同中。
2、本次选调的骨干教师列入长沙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编内聘用,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3、学校解决教师周转用房或教师公寓。学校食堂提供就餐。
4、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选调教师需服从两校区统一调配。
报考联系电话:
0731—86843650(联系人:王老师)(仅工作日上班时间)
0731—86843651(联系人:张老师)(仅工作日上班时间)
监督电话:
0731-84011865长沙县教育局监察室(仅工作日上班时间)
附件1:骨干教师选调报名表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长沙附属学校应聘人员信息表
北京师范大学长沙附属学校筹建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