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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株洲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A+ A- 2018-05-10 15:22  |  京途教育网  |  点击:4347

根据《2018年株洲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18年株洲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在遴选(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遴选(选调)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地点: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院)1号楼八楼多功能会议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
  三、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株洲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请自行下载填写打印(贴照片),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后交遴选(选调)单位审查留存)、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组织人事部门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公章),遴选(选调)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本人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委托函、考生及代为审查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遴选(选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不得进入面试。
  五、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该遴选(选调)职位按笔试(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再另发布公告,由遴选单位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六、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具体面试时间及安排另行公告。请考生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人事考试网公告。
  咨询电话: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31-28680204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31-28681079  28681065
  附件:
2018年株洲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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