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9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经县人事联席会议同意,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90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服从安排,热爱行政执法工作;
2、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男性,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4、学历、身高达到招聘岗位的要求;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6、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7、四肢健全、身心健康;
8、考察合格后,服从分配;
9、原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执法辅助人员被辞退不满两年的不得报考。
10、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18届在读大专、本科、硕士、博士不得报考;
11、学历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2018届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学校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报考;
三、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及录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四、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2018年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岗位表》)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第一阶段:提交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 6月13日(每天9:00-16:30)。
资格初审由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初审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13日(每天9:00-17:00)。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状态。
2、报名网址: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3、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应同意诚信承诺书,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记住报名序号。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复审、终审,并贯穿整个考试招聘过程,任何一个阶段发现有资格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
4、报考人员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RGB模式下JPG格式,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因上传照片模糊不清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不能正常报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5、职位选择与修改: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至资格初审合格前,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
第二阶段: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1、开考比例
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一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2:1(含2: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二不设开考比例。
2、打印时间和网站
完成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6月21日9:00至6月 23日8:00在长沙星沙人才网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3、注意事项
打印准考证阶段,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信息。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符合岗位条件且确有个人意愿的考生方可在网上按要求报名参考,笔试无故缺考的人员,记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向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提交书面说明)。
六、笔试
1、笔试内容、时量:综合知识。笔试时量120分钟。
2、笔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6月23日8:00-10:00(星期六),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根据查分通知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结果由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向考生反馈。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5、考生违纪违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最高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遇笔试成绩相同,则取并列名次。如上线成绩最后一个出现并列名次,则该并列名次并列入围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2018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并同时进行身高测量。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缺额人选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排名及并列名次的处理原则同上),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八、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九、综合成绩合成
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在每个阶段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成绩在每个阶段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遇综合成绩相同,先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两项成绩均相同,则取并列名次,如上线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则该并列名次并列进入体检。
十、体检
1、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所有职位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2、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非《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因体检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4、凡不参加体检以及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5、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招考部门对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经体检合格后入围考察;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若考察对象经考察后仍无合适人选,则该岗位可空缺。
十一、公示及录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在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进行公示,并接受报考者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所有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对录取后放弃的人员,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考试。
录取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二、招聘人员待遇及管理
招聘人员按劳务派遣模式进行管理,享受县内劳务派遣人员同等待遇,所有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十三、组织实施和要求
1、招聘信息将通过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发布。
2、本简章由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电话
1、政策咨询: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政工人事科0731-84015213(仅限上班时间)。
2、网上报名技术支持:
长沙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731-84062928(仅限上班时间)。
3、监督电话:县行政执法局督查室,0731-84070808(仅限上班时间)
县人社局综合监督科,0731-84091326(仅限上班时间)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