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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张家界市选聘大学生党建指导员81人公告

A+ A- 2018-07-30 10:11  |  京途教育网  |  点击:4052

为全面贯彻落实张家界市《关于印发<张家界市选聘大学生党建指导员试行办法>的通知》(张组〔2018〕10号)文件精神,加强张家界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旅游窗口单位、综合(行业)党委党建人才建设,经研究,组织实施2018年张家界市面向社会选聘大学生党建指导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8年张家界市面向社会公开选聘81名大学生党建指导员,专职从事党务工作,市本级、永定区、武陵源区、慈利县、桑植县具体的选聘计划及报考岗位要求等详见附件《张家界市2018年选聘大学生党建指导员计划与职位表》。报考岗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选聘相关事宜,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以下官方网站查阅:

张家界市委组织部网(http://www.redstar.zjj.gov.cn/);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zjj.gov.cn/;

张家界市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 //ks.zjj.gov.cn/)。


二、选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过硬,品行端正

2.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的毕业生;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8月13日至2000年8月13日期间出生);

4.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基层党务工作。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三、报考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流程

1.报名方式:本次选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

2.网上报名时间及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9:00至8月16日18:00;

网上资格初审:由市、区县委组织部在报名网站进行。

3.报名及资格审查网站:张家界市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 //ks.zjj.gov.cn/)。

4.报名流程:报考人员在选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浏览张家界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登录网上报名平台→如实准确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数码照片→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经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名成功。

报考人员上传数码照片时,必须是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红、蓝、白底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于10kb,大于413*295像素)。上传前,请到张家界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志愿分市、区县定向报名。

2.报考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必须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一旦确认审核通过,报名信息将不能修改。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信息不一致者,均予以取消考试资格。

4.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本次选聘公告,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选聘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领取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8年9月3日至9月7日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选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与分值: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党务知识和时事政治,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8年9月8日(周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全市统一组织笔试,在市区设立考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应当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选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与分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9月中旬全市统一组织面试,在市区设立考点,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面试前,由市、区县委组织部组织报考资格复审。凡有关报考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现场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等证件、证明材料。不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书面明确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选聘岗位面试对象为报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同一选聘岗位面试对象未达选聘计划1:2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聘计划。

(三)考试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考试综合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考生试卷客观题部分实际得分排名。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选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2.体检时间、地点:体检由市、区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体检标准。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并参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由市、区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等方式进行。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认真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报考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参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递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选聘人员的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

1.选聘的大学生党建指导员不纳入编制内管理,为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上岗前,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开展岗前培训。

2.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给予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署为期3年(一个聘期)的聘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实行合同聘用管理。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规定支付其试用期的工资。

3.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由市、区县委组织部分别研究聘用人员名单和劳务派遣单位,选聘的党建指导员工作期限为3年。一个聘期满后,根据德才表现、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可续签一个聘期合同,但不得超过两个聘期;两个聘期满后,不再续聘。

4.工资待遇标准参照当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招聘的管理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确定,按月发放,由当地财政部门负担。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工资代发单位代扣代缴。按国家政策享受的其他福利,由用人单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聘用人员具体表现研究落实。享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权、休息(假)权。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二)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选聘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张家界市委组织部网、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张家界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报考服务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两新办:0744—8221007

(二)考务咨询电话

张家界市人事考试中心:0744—8230135                       

(三)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744-8237214

九、本次选聘大学生党建指导员相关政策由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张家界市2018年选聘大学生党建指导员计划与职位表

                    中 共 张 家 界 市 委 组 织 部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7日

张家界市2018年选聘大学生党建指导员计划与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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