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州民族实验小学公开选调15名教师公告
根据教育发展和教学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和《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州人社发〔2017〕62号)文件精神,经州人社局批准,州民族实验小学(办学地点:永顺县灵溪镇)公开选调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州民族实验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及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原则上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调入等程序进行。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州公开选调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3.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及其他条件;
5.近3年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具体条件
1.具有5年及以上农村工作经历;
2.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3.选调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的,为1977年8月7日以后出生;要求在45周岁以下的,为1972年8月7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选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或因隐瞒身份等考试失信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8年州民族实验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选调信息通过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政务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7日-8日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北路147号,州体育中心内)。
4.报名要求: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200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须提供《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填写好《2018年州民族实验小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8月31日。报名人员须经学校同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方可报名。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州教体局会同选调单位认定。
(三)资格审查
报考对象由选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拟调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
(四)面试
每个岗位的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州人社局同意后,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选调计划。实际参考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要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个程序。
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如有岗位报名人数超过45人的,则对该岗位先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按该岗位选调计划1:3比例确定试教对象。
面试准考证于2018年8月13日上班时间到湘西自治州教体局人事科(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北路147号,州体育中心内)领取。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
根据岗位选调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拟确定为体检对象的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的,则进行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优胜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由州教体局会同选调单位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若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则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州教体局会同选调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确定拟选调人选。拟调人员名单在湘西州人社局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调入
拟调入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调入,产生的岗位空缺,亦不再递补。
六、本方案由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43—8222797(湘西州教体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743—8225413(州纪委驻州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18年州民族实验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18年州民族实验小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
3.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