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招聘12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人事处指导监督下,我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附属医院人事科,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附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4个;招聘计划12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http://www.hnsacm.com/)及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http://www.zyyfy.com/)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10月16日至10月18 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58号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综合大楼4楼411会议室。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从本方案附件下载《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合同制招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签名。②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考核
采取笔试、技能操作、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专业技能考核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专技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所报考岗位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管理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技能操作、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技能考核和面试人员。技能操作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动手能力,以常规技能操作为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3)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技能操作、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考试时间另行电话或微信通知。综合成绩在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网站公示。
(五)试班与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相关科室试班3-5天。
有体检或试班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试班结果,经附属医院党委审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附属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后报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人事处备案。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聘期内享受本院合同制人员同等待遇。人事档案统一放湖南省卫计委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咨询电话:0731-85920166(附属医院人事科)
举报电话: 0731—85920160(附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2: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