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学院2018年下半年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2人方案
为适应学院建设与发展需要,经学院研究,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8年上下半年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女子学院党委领导下进行,由院人事处具体协调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事宜,院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综合素质符合岗位要求。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心教育事业。
(二)思想品德好,能以身作则,热爱本职工作,为人师表。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计划专业一栏的要求;应聘人员需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证(国外、境外须有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招聘专业、岗位、计划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或湖南省考录公务员专业目录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女子学院网站和湖南省人才网同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2018年10月26日24:00
报名方式:只接受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http://rczp.hnwu.edu.cn/湖南女子学院网上招聘系统。
2、报名要求
请应聘者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要求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考试资格。
3、报名流程
应聘者在报名时间段内登录湖南女子学院网上招聘系统。具体流程:注册——填写报考岗位序号——填写报名基本信息——按要求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女子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后上传——上传各阶段学历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正反面)、职称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上传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资格初审
湖南女子学院人事处和监察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在招聘系统中对应聘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未按要求报名并提供资格审查附件材料,或提供信息不全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应聘者应如实填写和提供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湖南女子学院人事处网站和湖南女子学院网上招聘系统公布,请应聘者于2018年11月1日前在系统中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流程:考生在报名系统确认参加考试——上传本人电子档免冠照片——打印准考证。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
所有人员在考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带本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湖南女子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报名系统打印)、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原件。按顺序整理并交现场工作人员审核。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考试安排
1、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学院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技能测试、面试试讲2个部分,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安排如下:
(1)技能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设置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入围面试试讲;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技能水平,总时长20分钟。
(2)面试试讲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的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选,同一岗位技能测试人数未达到1:3,则按照实际合格人数入围试讲;面试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设置面试试讲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面试试讲主要通过专业课程试讲、面试问答等形式测评应聘者的理论水平、教育教学水平、仪容仪表、分析表达能力等;总时长15分钟,其中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可自行准备ppt课件);试讲内容将根据所报岗位和专业提前三天发送至考生报名所填电子邮箱。
(七)体检
根据相应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者的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对应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如果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学院将根据招聘岗位的考核人数及应聘者能力素质情况研究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学院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女子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制;首聘期限五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者,解除劳动合同;参照学院编制内同类同级人员核发工资,学院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节假日等福利参照我校同类人员核发。
咨询电话:0731—82766126(邓老师,周老师),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监督电话:0731—82772216(监察处)
附件:湖南女子学院2018年下半年非事业编制合同制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湖南女子学院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