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株洲县统计局招聘临聘统计协理员4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株洲县统计局和乡镇统计工作力量,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统计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株洲县统计局1名,乡镇3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40岁以下(年龄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为准);
3.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统计、财务等经济类专业优先;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职责
(一)协助做好本乡镇、本部门的统计工作;
(二)协助完成国家和省、市、县布置的日常统计调查任务和普查任务;
(三)协助对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服务;
(四)协助管理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保障统计工作制度的全面落实;
(五)协助监督本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统计法》的执行情况。
(六)做好统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20日。
(2)报名地点:株洲县统计局办公室(县政府大楼409室)。
(3)报名要求: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4)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期间,确保联系电话准确畅通。
五、技能测试 基本统计业务知识、基本财务知识、应用写作和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的基本操作。
六、面试 技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组织谈话)。
七、考察、体检 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合格后拟聘者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
八、管理方式及待遇 对聘用的统计协理员,株洲县统计局通过劳务派遣专业机构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2年),进行工作安排和上岗培训。株洲县统计局制订《株洲县统计协理员管理办法》,与各镇实行双重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关系。
工资待遇由县财政全额保障,3万元/人/年(含五险,扣除五险,月工资约1240元)。另外根据工作业绩安排季度考核奖(约2000元/季),按季发放。
联系电话: 0731-27618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