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株洲醴陵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高中、中职教师58人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高中、中职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2018届和2019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中职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58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招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详见“醴陵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liling.gov.cn/),和各单位网站。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2000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本公告发布日前,已具有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的;
7、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届、2019届毕业生;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醴陵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此次招聘的有关信息请考生关注“醴陵教育信息网”(http://www.lledu.cn/)和“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liling.gov.cn/)。
六、报 名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登录人事考试报名平台(http://exam.dcpta.com.cn/index.php)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2、公开招聘报名时间:2018年12月5日 9:00—2018年12月9日17:00。
3、公开招聘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岗位的须向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提出改报申请。提出改报申请时间为2018年 12 月11日 9:00—17:00,过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31-23245408。报名人员应保持电话号码准确、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 12 月12日 9:00—2018年 12月13日 17:00。
5、考生报名通过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人事考试报名平台(http://exam.dcpta.com.cn/index.php)打印本人的《醴陵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提交审查。
6、报名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表,诚信报考,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无论进入到招聘哪个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所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该指导目录尚未列入的,按教育部门核定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执行。招聘岗位要求是专业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需符合指导目录大类中任意一个即可报考。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7、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于2018年12月15日8:00-12:00在考点进行;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需携报名要求材料中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各招聘学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市人社局、教育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资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需提供下列资料:
1、《醴陵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二乙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在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出具师范专业的相关证明,并承诺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中职学校辅导员岗位不作教师资格证要求)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科毕业生需出具学校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处于同校同年级的前50%,或者担任班委会、班团支部及以上学生干部的证明;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交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信网查询打印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书面承诺在进入2019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审核,逾期未交上述证件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八、组织考试
1、开考比例:公开招聘同一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含1:3)。对达不到该比例的紧缺特殊岗位,经报请株洲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8年12月15日、16日。
考试地点:醴陵市第一中学
3、考试方式:考试分为面试和说课两个环节。
(1)面试:组织面试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在面试成绩中从高到低确定不超过岗位数1:3比例进入说课环节。若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的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考生一并进入说课。
(2)说课:说课时间为10分钟;说课内容由应聘者在备考课题中随机抽取1个课题;备课时间为3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领会教材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综合分析的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该应聘人员的说课成绩。招聘岗位参加说课人员与对应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不能低于1:1,低于或等于1:1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在说课成绩中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等环节。说课成绩相同时,增加答辩环节。
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市教育局纪检组全程参与,严格监督。
九、体检和考察
各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依据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考生应积极配合考核组的考核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档案、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计划生育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所需相关材料原件。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按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两次。
十、公示
根据说课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醴陵教育信息网”和“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有实名举报且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查实,经人社部门审定,存在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经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录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徇私舞弊或参与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履行命题、考试、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按规定有应回避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聘并予清退,该岗位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三、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31—23284471(醴陵市教育局)
0731—23240958(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731—23289948 (中共醴陵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0731—28681082 (株洲市人社局)
本次招聘政策由醴陵市人社局、醴陵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醴陵市面向2018届、2019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中职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及岗位一览表
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醴陵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