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长沙岳麓区交警警务协助人员招聘30人
为满足岳麓区交通快速发展的管理需求。经研究,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交通协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交通协警,补充大队警力。
二、招聘岗位
(一)协警基本条件设置:
职位名称 |
招录 计划 |
性别 |
年龄 |
最低学历 |
专业 |
其他要求 |
警务执法类协警 |
30 |
男 |
35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身高168厘米以上,退伍军人,从警经历者优先。 |
(二)其他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强、积极性高,愿意从事协警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缺陷,面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体形匀称、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及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身体条件;
5、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懂得群众工作方法,能紧密联系群众。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执法部门或者其所在单位正在调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三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
3、因违纪违法,正在被执行处分、处罚的;有犯罪前科;
4、曾经因违法违纪被单位辞退、学校开除、部队除名;
5、曾经有协警经历,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
6、有吸毒史或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能招聘为协警等情形;
7、直系亲属中公安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政治问题或其他情形;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试用期),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和网上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报名。
1、时间: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14日。
2、报名地点:岳麓交警大队301室(联系电话:88919112,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西路与平川路交汇处)。
3、报考人员在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携带以下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证件原件审查后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它资料不予退回。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2、面试时间:2018年12月17日。
3、地点:岳麓交警大队四楼会会议室
4、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置合格线70分,70分以下直接淘汰,70分以上进入体测环节,成绩计入综合得分。
(三)体能测试
1、体测对象: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1:1.2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体能测试。
2、体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测内容:1000米跑和俯卧撑
4、体测成绩计算:按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评分,成绩计入综合成绩。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各占50%构成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有疑义的,可以复核一次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
(五)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采取函调或实地考核方式进行。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进入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聘用。
(七)招聘人员待遇
待遇:按照人均5万/年经费保障(含社会保险,包括单位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
岳麓交警大队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