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衡阳祁东县招聘农村小学教师100人
为加强我县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县相关学校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转发中组部 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有关精神,根据祁东县编委批准的用编计划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公开招聘小学教师10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职数见附件2。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热爱党,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具有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3)接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期间受到过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留级处理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本县的在编教师和未入编的特岗教师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均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发布网站为:
祁东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qdx.gov.cn/qdxweb/index.aspx)、
祁东新闻网(http://www.qdxw.com.cn/)。
咨询电话:0734-6259689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21日- 12月26日正常工作时间。
3、报名地点:湖南省祁东县永昌大道75号祁东县教育局一楼阳光服务中心。
4、报名要求:①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所有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②所有应聘者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往届生需提交本人如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③所有报名人员须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照4张。
5、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证书必须真实准确。
(三)考试(只进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为各招聘岗位对应的学科专业知识(初中占80%,小学占20%),满分100分。
3、成绩查询:祁东县教育局一楼阳光服务中心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当日15:00-17:00申请复核。
4、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确定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当体检入围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加试试教环节,再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当体检不合格或岗位出现空缺时,不再替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相应岗位缺额不再替补。考察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祁东党政门户网和祁东新闻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祁东县教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
八、上报聘用人员名单
聘用人员名单上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按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服务期不低于五年。试用期内享受学校同类教师同等待遇。试用期满考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最终聘用人员将根据聘用单位专技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聘用到岗。
九、本次招聘由祁东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单位组成联合监督小组,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 0734-6264225(祁东县纪委)
0734-6264961(祁东县委组织部)
0734-6286110(祁东县人社局)
0734-6259630(祁东县教育局)
九、本方案由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1、祁东县2018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2、祁东县2018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计划与职位申报表
祁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