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疆伊宁县招聘高中及中小学教师600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聚焦总目标”的要求,全面推进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工作,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解决伊宁县教师资源短缺的问题,经县委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0名高中及中小学教师(高中130名、中小学470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新疆籍考生要求:小学阶段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成人教育)。 内地籍考生要求: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隐瞒个人重大疾病等; 3.凡是被2017和2018年伊宁县县聘招聘录取,且已确定岗位后辞职的人员。 4.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新疆籍考生: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内地籍考生: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以身份证为主。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学岗位工作的需要。 5.招聘岗位普通话要求: 能熟练正确流利使用国家通用语言。 三.聘用性质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单位统一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在聘期期满后,若考核为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可续签合同,一年一签。 工资按照新招聘特岗教师学历工资标准,本科学历:月工资4209元(其中:基本工资3796元,医疗、养老、失业共413元,一年扣大病医疗340元);大专学历:月工资4134元(其中:基本工资3727,医疗、养老、失业共407元,一年扣大病医疗340元)。疆内户籍学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工资2000元,并交纳五险。 (二)提供宿舍,配备基本生活设施。 (三)内地高校毕业生凡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岗教师招聘条件的聘用人员,2019年通过面试可直接转为自治区特岗教师,并可优先选择岗位。(后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岗专业目录) (四)被聘用人员在三年内鼓励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考试、事业单位招聘和公务员考试。 (五)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按程序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培训→签订聘用合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或隐瞒政治问题、违纪违法问题、个人重大疾病等问题的人员,一律终止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由县委纪检委、组织部、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伊宁县人民政府信息网、伊宁县零距离、伊宁县就业服务超市微信平台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人社、教育、纪检监察等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1.本地籍考生:2019年1月28日—2月13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伊宁县第三小学 2.内地籍考生:2019年1月28日—2月18日 网络报名(报名时需发送简短的自我介绍的视频) 3.报名、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 《2019年春季伊宁县高中及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粘贴一寸免冠照片) 《2019年春季伊宁县高中及中小学教师招聘政审表》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工作 面试工作由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实施,纪检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1.本地籍考生面试时间:2019年2月16日—2月17日 2.内地籍考生面试时间:2019年2月19日 3.面试地点:伊宁县第三小学 4.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核通过的确定为面试人员。 5.面试内容: 考生需提前准备教案,小学面试范围为4-6年级教材;初中7-9年级教材;高中1-2年级教材;共三份教案(电子版手写版均可)。现场由考官在准备的教案中任意抽取一节授课,考官同时根据现场授课情况进行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提问。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国家通用语言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对国家通用语言考核不合格的,视为面试不合格。 6.面试方式及评分: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面试以试讲及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试讲80分,答辩20分。音体美、信息技术学科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50分,答辩10分,专业测试40分。 7.面试要求: (1)考生须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面试地点。面试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报名表原件。 (3)考生弄虚作假的,一旦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工作由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四)本地籍考生公布成绩时间:2019年2月18日(伊宁县人民政府信息网、伊宁县零距离、伊宁县就业服务超市微信平台公布)内地籍考生成绩在QQ群公布 (五)本地籍考生选岗时间:2019年2月19日,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由考生现场选岗,如未按时到位则视为自动放弃。内地籍考生选岗时间:2019年2月20日 (六)体检、公示 被录取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体检。 体检时间:所有录取人员于2019年2月20日-2月21日统一体检 体检到县中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书面提出复查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审定后,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2019年2月21日—2月25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署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由纪检部门核实。 (七)培训、上岗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2019年2月22日起由伊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为期3天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人员方可上岗。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更换联系电话,务必及时通知报名联系人,并且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接听、停机等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考生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资格的后果自负。 (四)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教育局:0999-7863743 姚付萍:13999583907 举报监督电话:0999-7863745 QQ群:334038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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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9年春季高中及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xls】 附件【2019年春季伊宁县高中及中小学教师招聘政审表.doc】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岗专业目录.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