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文理学院招聘辅导员15人
湖南文理学院是湖南省直属普通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常德市。学院占地面积1400多亩,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24000余人,设有16个教学院、1个独立学院,57个全日制本科专业。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学生辅导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不限;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须同时具备):1.学历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政治面貌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3.工作经历要求具有高校专职学生辅导员工作经历满一年及以上;4.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专职学生辅导员(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计划:15人,其中专职辅导员①7名,需经常出入男生宿舍,适合男性;专职专职辅导员②8名,需经常出入女生宿舍,适合女性。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文理学院网站(http://renshi.huas.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4月9日至4月15日(上午8:00时-11:00时,下午15:00时-17:00时,限工作日)。
2.报名地点
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3150号湖南文理学院逸夫楼B608室。
3.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文理人事处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④所在党组织(党委、总支或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
4.相关要求
①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②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9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文理学院网站公布。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2019年4月25日-4月26日),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行政管理及专职辅导员岗位的相关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思维能力,总分100分。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文理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文理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6-7186625,刘国灿 (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6-7186028(纪委监察处)
湖南文理学院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