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郴州宜章县赴湘南学院招聘教师50人
宜章,背倚三湘四水,面向粤港澳,古称“楚粤之孔道”,今为湖南“南大门”,对接广东第一城,历史悠久、资源丰富、交通便捷,乃宜居宜业宜游之佳地。近年来,宜章县委、县政府秉承“再穷不能穷教育、越穷越要办教育”,“教育兴则宜章兴、教育强则宜章强”的理念,坚持教育规划优先纳入、教育问题优先解决、教育投入优先预算、教师待遇优先保障的“四优先”原则,全县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实现了新跨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宜章县2019年赴湘南学院计划招聘教师 5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师范类2019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50名,其中初中教师34名、高中教师1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宜章县2019年赴湘南学院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zx.gov.cn)。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zx.gov.cn)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等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29日后出生。
(2)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由报考人员提供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证明。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宜章县教育局认定。
(5)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宜章县2019年赴湘南学院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并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收报名费。现场报名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现场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29日(上午8:30-12:00),湘南学院体育馆(宜章展位)。
5月29日-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宜章县教育局人事股308室。
3.领取准考证。面试前一天到宜章县教育局人事股308室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示:《准考证》贯穿面试、体检和考察整个过程,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4.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3)面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对报名人数未达到面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6月1日下午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6月3日上午12: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6月3日下午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由招聘单位及县教育局负责报考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
(1)已填写的《宜章县2019年赴湘南学院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已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
(3)报考人员证件[有效身份证、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附件4)等]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报考人近期免冠1寸蓝底正面照片3张(同底)。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上微型课,备课时间为40分钟/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人。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1)高中教师的面试内容:招聘岗位的本专业科目现行教材(必修二)内容;(2)初中教师的面试内容:招聘岗位的本专业现行教材(八年级下册)内容,化学专业为本专业现行教材(九年级下册)内容。
4.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或不具备岗位基本素养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面试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如果入围签约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且体检、考察合格,则增加招聘计划,拟聘用在原报考单位。面试成绩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签约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签约对象。本科生签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研究生以上签定《服务协议》。
(五)体检
1.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时间。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4.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宜章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七)选岗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考生从最后一次核减岗位计划后确定的招聘岗位中自主选择一个岗位。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宜章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宜章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宜章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五、特别提示
(一)请报考人员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县教育局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宜章县2019年赴湘南学院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五)面试后,对因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递补一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后的各环节不再进行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0735-3712380
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5-3758451
县人社局:0735-3729336
七、招聘咨询与服务
咨询电话:
中共宜章县委组织部:0735-3721215
县教育局:0735-3758349
县人社局:0735-3729581
八、本方案中招聘程序由宜章县人社局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招聘单位及宜章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宜章县委组织部
宜章县教育局
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