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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湘潭韶山市招聘教师16人

A+ A- 2019-06-28 14:39  |  京途教育网  |  点击:3780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韶山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韶山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信息

今年,韶山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个岗位共16人,岗位信息详见《韶山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表》,报考人员可通过“湘潭人事考试网”和“中国·韶山网”、“韶山教育网”等官方网站查阅。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8日至2001年7月8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和中小学一级教师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3年7月8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毕业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留学国(境)外的学历、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和缴费

1.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http://baoming.hngzw.net/

2.报名和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7月8日(周一)9:00--7月10日(周三)17:00

网上缴费时间:

7月8日(周一)9:00--7月11日(周四)12:00,仅限使用支付宝支付。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本次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理性、谨慎报考,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

4.按每人100元的标准收取考务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二)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

7月15日(周一)9:00--7月18日(周四)17:00

(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仍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考务费。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考考生的平均分,此类岗位未达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重要提示

1.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

“中国·韶山网”(http://www.shaoshan.gov.cn)和“韶山教育网”(http://jyj.shaoshan.gov.cn)官方网站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通知、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哲学、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考试总时量为150分钟。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7月18日(周四)

上午 8:30-10:00 公共基础知识
上午10:30-12:00 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将在“中国·韶山网”(http://www.shaoshan.gov.cn)上和“韶山教育网”(http://jyj.shaoshan.gov.cn)上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

六、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韶山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将在“中国·韶山网”(http://www.shaoshan.gov.cn)和“韶山教育网”(http://jyj.shaoshan.gov.cn)上另行公告。

3.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4.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或加盖公章的2019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面试

1.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将在“中国·韶山网”(http://www.shaoshan.gov.cn)和“韶山教育网”(http://jyj.shaoshan.gov.cn)上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方式为试讲,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领会教材能力、组织课堂教学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

4.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5.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成绩合成和排名

1.笔试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教育综合知识》×50%

2.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各科目单项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3.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教育综合知识》成绩排名。

九、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凡不参加体检和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十、考察

考察由韶山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一、公示与递补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韶山网”和“韶山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为聘用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由韶山市按相关程序分配具体工作单位。对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须在韶山服务五年以上。

十三、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本公告由韶山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31-55682004

网上报名、缴费咨询电话:0731-82290756

监督电话:0731-55682581

附件下载:

附件1:韶山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一览表

附件2:韶山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证明(格式文本)

附件5: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韶山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 6 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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