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湘西永顺县事业单位招聘72人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要,按照《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湘西州人社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基本条件
(一)18周岁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19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永顺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9年永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各岗位关于年龄要求的时间界定: 25周岁以下为1993年8月26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88年8月26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3年8月26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人员报考岗位计划中年龄要求为25周岁以下和30周岁以下的岗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永顺县人民政府官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8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2、报名地点: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事业管理股。地址:永顺县人社局大楼6楼(湘潭路19号),报名联系电话:0743-5225630。
3、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籍簿、党员证明材料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2寸免冠近期蓝底彩色照片3张、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报考面向本县的岗位,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高等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永顺县;报考面向本州的岗位,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高等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湘西州;以上现户籍登记时间须在2019年8月9日前。
(3)、非本县的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原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意见。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专业认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认定意见,报县人社局或上级有认定资质的部门认定。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考试前资格初审,体检、考察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笔试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财政局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9年9月11日至9月13日
(正常上班时间)
2、准考证发放地点:永顺县人社局大楼4楼事业管理股
3、笔试时间:2019年9月15日;
4、笔试地点:永顺县溪州中学(具体见准考证)。
5、本次笔试为闭卷考试,管理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专业技术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若出现笔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每科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6、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可根据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具体情况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商议后报县人社局研究确定并报湘西州人社局备案。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体检
1、对象确定。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依据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末位对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管理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又相同的,则进行复试,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与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与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递补对象按本简章中所述的体检对象确定方式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在湘西自治州人社局网站及永顺县人民政府等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备案登记及聘用为国家正式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对象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五、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43—5223345。
2、对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人事管理规定。
六、本简章由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43—5225630
附件:
1.《2019年永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9日
原标题:2019年永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rsj.xxz.gov.cn/gsgg/201908/t20190809_11711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