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20年度国资委公务员考录面试考生寄送材料的通知
一、材料寄送
入选考生须于2020年1月13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国资委人事局调配处(务必以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由单位签收;快递单备注栏中请注明报考厅局及职位名称):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或集体户口登记卡)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存档说明复印件(待业人员),待业说明复印件(待业人员)。
4.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工作证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如未制发工作证,请单位在《报名推荐表》中予以说明。
5.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
7.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奖励证书复印件,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8.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6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厅局、报考职位。
以上所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
二、相关注意事项
1.我委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体检拟定于2020年2月12—13日进行。
2.考生参加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报到时,均须携带本通知第一项所列复印件的相应原件及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请注意留存。
3.考生应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4.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下载,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符合本通知第一项的要求。
5.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本人联系邮箱里的通知,并按照要求在1月13日前寄送材料和回复(gzwkl@sasac.gov.cn)是否参加面试,如联系方式有变请及时告知。
6.未按时寄送材料或回复邮件者,均视为自动放弃,由该职位其他考生按成绩顺序递补。
7.请确保电话及邮箱联系畅通,并及时查阅我委网站及个人联系邮箱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10-63193744
电子邮箱:gzwkl@sasa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收 件 人:国资委人事局调配处
邮政编码:100053
附件:
1.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2.待业说明
3.报名登记表
4.报名推荐表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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