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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湘潭经开区招聘事业编教师109人

A+ A- 2020-06-16 10:34  |  京途教育网  |  点击:306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9名中小学事业编教师。现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与岗位数

共计招聘109人,其中小学教师79人、九华雅礼中学教师19人、长沙市一中九华中学教师11人。

二、应聘条件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2.本次招聘岗位分为AB两类岗位,其中A类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招聘57人;B类岗位只面向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过用人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计划招聘52人,其中“未落实过用人单位”,指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无社保记录、未参加过工作。

3.年龄要求:详见《湘潭经开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岗位表》(附件1-11-2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湘潭经开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岗位表》(附件1-11-2)。

5. 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上的专业。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根据《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附件4)设置。如所学专业已列入 “专业目录”,但未列入岗位“学历所对应的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如所学专业未列入 “专业目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6.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可报名。

7. 工作经历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08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8. 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20201231日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9.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规定,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试用期一年)未取得相应等级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2020831日以后仍在合同期内的免费师范生、特岗教师等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信息发布平台及内容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制定招聘方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选岗—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录取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经开区官网公布。

招聘公告发布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同时在湘潭人事考试网站公布。

【重要提示】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面试、选岗、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如笔试安排发生时间变动,以经开区官网通知为准。错过时间及信息的,责任自负。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及缴费时间: 20206129:00-615日。

2.报名方式:登录湘潭经开区官网报名, 每人收取考务费50元。缴费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报考,因自身原因放弃考试不退费。如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则报名无效。如报名后未缴费确认,则为无效报名。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所列的报考资格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0621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考点考室及座位安排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由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0619-621日上午9:30

2.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综合知识30分。综合知识主要涵盖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课程改革相关内容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教学兼财务”岗位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财务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1:3的岗位,经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可按总招聘计划数不变的原则,将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调整至报考比例高的招聘岗位,并在考前发布调整公告。报考岗位取消,考生可申请改报或退还报名费。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两证不齐者不能进入考场。

5.笔试成绩查询定于2020630日。考生可登陆湘潭经开区官网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2.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从报名网站打印的《湘潭经开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完整的就业推荐书);③教师资格证书(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④普通话等级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只限于在职人员提供);⑥笔试准考证;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此项作为资格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获奖或符合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此项作为资格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此项作为资格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⑩择业期内未落实用人单位的承诺书(此项只要求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现场签署)。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如提交材料和证件无法认定或不齐全、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等情形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审不合格而造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属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 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为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按抽签顺序上微型课(试教)。报考“教学兼财务”岗位的考生任选一门学科上微型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于面试前公布。具体要求见湘潭经开区官网《面试公告》。

4.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两证不齐者不能进入考场。

(五)成绩合成、排名和选岗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3.小学岗位须选岗,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选岗对象。同一招聘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自主选择学校。选岗出现放弃人选时,可按照综合成绩的分数高低依次递补。

4.入围选岗对象及选岗时间、地点见《选岗公告》。《选岗公告》在湘潭经开区官网上发布。

(六)体检

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照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的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区教育文卫局或党群工作局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经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经开区、湘潭人事考试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管理及待遇

1.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正式聘用后的教师列入湘潭经开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同时约定在湘潭经开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3.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 对本次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在职在编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潭经开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及举报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湘潭经开区教育文卫局 0731-52379341

监督电话:湘潭经开区党群工作局 0731-52379500

举报电话湘潭经开区纪工委0731-55512388

 

附件:

1-1. 《湘潭经开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岗位表(A类岗位,面向社会)》

1-2. 《湘潭经开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岗位表(B类岗位,只面向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用人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 《工作经历证明》

4. 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063

附件1-1.湘潭经开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岗位表(A类岗位,面向社会).xlsx

附件1-2.湘潭经开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岗位表(B类岗位,只面向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用人单位的高校毕业生).xlsx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docx

附件4.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


原标题:湘潭经开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xtjkq.xiangtan.gov.cn/6046/6054/6059/content_8445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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