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入口
2020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7110人,较去年增加588名。考生可于6月26日9:00至7月4日17:00期间,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公共科目笔试将于7月25日举行。
◆网上注册:6月26日9:00至7月4日17:00
◆网上报名:6月28日9:00至7月4日17:00
◆网上确认与缴费:7月8日9:00至7月11日17:00
◆全省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时间统一为7月9日和7月10日9:00—17:00
◆准考证打印:7月20日9:00至7月24日17:00
◆笔试:7月25、26日
省直机关和直属单位30名、省直监狱和戒毒单位349名、市州直机关278名、县市区直机关639名、乡镇(街道)机关和县市区直机关派驻乡镇(街道)单位4764名、法院系统304名、检察院系统182名、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下同)564名。
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期间出生)。
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乡镇(街道)事业站所工作人员定向招录职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人民警察职位,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特警职位,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医学类人民警察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具体职位的年龄要求,以招录职位表为准。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省直职位由省直招录机关认定,市州及以下职位由招录机关提出意见,报市州委组织部认定。
7.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在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定向考录“四项目”及大学生退役士兵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为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或在军队服役满5年(含)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3)定向考录村(社区)干部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为本县(市、区)2017年换届当选为村(社区)“两委”成员且任职至今,或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且担任村(社区)“两委”成员累计满5年的优秀村(社区)干部。
(4)定向考录乡镇(街道)事业站所工作人员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为在本县(市、区)乡镇(街道)事业站所(含县市区直机关派驻乡镇、街道单位,也包括乡镇机构改革后更名为中心、大队的乡镇所属事业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5)面向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0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0年12月31日前毕业)。
(6)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公告发布之日为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四项目”人员服务期限、服役期限、任职、事业站所人员工作期限、辞退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0年8月底,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报考程序
(一)网上注册
1.网上注册的时间和网站。2020年6月26日9:00至7月4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
2.注册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均只能注册一次。注册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
3.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五年内限制报考。
(二)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的时间和网站。2020年6月28日9:00至7月4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注册时提供的个人信息,比对报考职位所需条件,进行部分项目的自动审查。对网上报名系统不能完全自动审查的职位条件,报考人员应详细咨询报考单位,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自行确定报考职位,在认真核对每项职位条件要求后进行确认,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3.需要提前现场资格审查的职位。村(社区)干部、乡镇(街道)事业站所工作人员报考定向招录职位,应当提前填写《2020年湖南省定向招录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可在红星网“2020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下载),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在对报考人员任职年限、在岗表现、年度考核等情况进行初审把关的基础上作出书面推荐,经县级党委组织部门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考省委外事办英语翻译职位、湖南警察学院教师职位的人员,应当提前与招录机关联系,提交相关资料,经招录机关审查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经提前资格审查并通过的,报名无效。
4.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确认报考职位后,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网上报名期间,定期公布各职位报考人数信息。
(三)网上确认与缴费
1.网上确认的时间和网站。2020年7月8日9:00至7月11日17:00,报考省直机关和公安机关警犬技术职位的人员请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确认,报考市州及以下机关的人员请登录报考单位所在市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确认。
2.网上提交照片信息。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在上传照片前,请到湖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确认网站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与确认时间同步,为2020年7月8日9:00至7月11日17:00。根据我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缴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4.减免考务费的情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凭当地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城乡低保人员凭《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可到省、市州考试部门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全省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时间统一为7月9日和7月10日9:00—17:00。
(四)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7月20日9:00至7月24日17:00。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确认缴费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笔试后入围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及时下载打印《2020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给资格审查单位。报名登记表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无法修改,请报考人员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五)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与计划核减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5∶1。医学类人民警察职位、定向招录村(社区)干部职位、定向招录乡镇(街道)事业站所工作人员职位,以及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等招考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可以为3∶1。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公安机关警犬技术等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可以为2∶1。具体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以招考职位表为准。
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