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南长沙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违纪违规行为(含雷同答卷)拟处理结果
在湖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长沙考区)中,以下考生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被专业机构认定为答卷雷同,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规定,拟给予其“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或“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的处理。若有异议,考生可于此公告公布之日起3日内(8月20日18:00前,上班时间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公开招考管理部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669号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7楼2711室
电话:0731- 84442098
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
2020年8月17日
附件一
在湖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长沙考区)中,以下3名考生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规定,拟给予其“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或“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的处理。
序号 |
准考证号 |
科目 |
违纪描述 |
拟处理结果 |
1 |
11010503527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
一般违纪,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
2 |
12011004815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使用禁止自带的具有计算功能的电子设备 |
严重违纪,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
3 |
57010101508 |
招警专业科目 |
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 |
一般违纪,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
附件二
以下4名考生答卷经专业机构认定为雷同答卷,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第九条规定,拟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序号 |
准考证号 |
科目 |
拟处理结果 |
1 |
12010804310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
2 |
12010804311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
3 |
17010104108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
4 |
17010104117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
原标题:湖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长沙考区)违纪违规行为(含雷同答卷)拟处理
文章来源:http://rsj.changsha.gov.cn/csks/xxzx/zxzxun/202008/t20200817_88425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