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长沙考区)违纪违规行为(含雷同答卷)拟处理结果
在湖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长沙考区)中,以下考生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被专业机构认定为答卷雷同,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第六条、第九条规定,拟给予其“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若有异议,考生可于4月16日17:00前(上班时间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公开招考管理部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669号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7楼2711室
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
2021年4月14日
附件一
在湖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长沙考区)中,以下11名考生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规定,拟给予其“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序号 |
准考证号 |
科目 |
违纪违规描述 |
拟处理结果 |
1 |
12011105203 |
行测 |
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 |
一般违纪,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
2 |
11010301328 |
行测 |
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 |
一般违纪,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
3 |
12010702019 |
行测 |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
一般违纪,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
4 |
12010906626 |
行测 |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
一般违纪,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
5 |
12011000820 |
行测 |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
一般违纪,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
6 |
12011002713 |
行测 |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
一般违纪,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
7 |
21010303623 |
申论 |
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 |
一般违纪,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
8 |
21010301326 |
申论 |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
一般违纪,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
9 |
32011001310 |
申论 |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
一般违纪,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
10 |
25010100909 |
申论 |
将试卷带出考场 |
一般违纪,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
11 |
21010600930 |
申论 |
将试卷带出考场 |
一般违纪,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
附件二
以下2名考生答卷经专业机构认定为雷同答卷,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第九条规定,拟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序号 |
准考证号 |
科目 |
拟处理结果 |
1 |
12011101920 |
行测 |
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
2 |
12011101929 |
行测 |
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
原标题:湖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长沙考区)违纪违规行为(含雷同答卷)拟处理结果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changsha.gov.cn/csks/xxzx/gwykshi/202104/t20210413_98821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