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永州宁远县县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38人
为加快县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国有企业人力资源配置,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切实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职位共33个,计划招聘人员共38名。具体职位详见《宁远县2021年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0年9月1日至2003年9月1日期间出生),具体职位的年龄要求,以招聘职位表为准。
7.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地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及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认定。
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1年8月31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8.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宁远县2021年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考试具体安排、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各招聘环节均通过宁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yx.gov.cn/)网站公开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至9月1日(星期三)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到各招聘用人单位人事部报名,具体地址和联系人见《宁远县2021年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报名所需资料: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④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等佐证材料。⑤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⑥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⑦委托他人代报名的应聘人员,另须提供由本人书写的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实填写《宁远县2021年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请报考人员报名前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相关报名表格,如实填写并准备好相应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
此次招聘原则上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2方能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少数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审批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降低至1:1。经批准降低或实际参加达不到比例的,设置合格线,笔试成绩须达到50分及以上,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3天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减少或取消的招聘名额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公布。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题统一由人社部门委托其他县以上考试、人才服务机构命题制卷,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1.笔试
(1)笔试科目:具体见《宁远县2021年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中笔试科目内容。
(2)笔试时间:
2021年9月11日(星期六)9:00 -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9月10日(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
(5)笔试成绩公示与查询:笔试成绩于9月14日起在宁远政府网公示,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9月15日到人社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填写《宁远县2021年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申请复查,逾期不予受理。成绩复查结果在宁远政府网公示。
2.面试
面试方式:具体见《宁远县2021年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中的面试形式。
面试评委:由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及纪委监委从评委库随机抽签产生。评委参照公务员面试方式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面试对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末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单公布前可按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与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计划招聘数为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宁远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纪委监委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体检、考察或公示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或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应聘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八)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此次招聘的人员为企业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所在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公开招聘各环节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在报名、考试前通过“湖南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外省的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咽痛、流涕、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和排查,保证报名、考试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
(二)为保证考生能准时进入报名点、考场,请事前打印好本人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并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
为减少人员聚集,报名资料需提前准备好,按下列顺序依次叠放提供审核,未填写报名资料的报考人员,请填写好报名资料后,再进入现场报名。
1.《宁远县2021年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个人简历需从高中学习经历填写至今,时间上需连续不间断;
2.毕业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4.所报职位有其它资格条件的,提供相应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他人代理报名,另须提供由本人书写的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健康码和24小时内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
(三)考生应提前到达报名点、考场。进入报名点、考场时,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干咳、流涕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报名点、考场。进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陪同人员谢绝进入。
(四)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报名点、考场:
1.不能提供健康绿码和24小时内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
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干咳、流涕等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
3.报名、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的;
4.21天内有国外旅居史的入境者,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健康码为红码者。
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报名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五)报名、考试各环节,考生要自觉维护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报名期间、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流涕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报名、考试结束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六)考生在外餐饮应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饭店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
(七)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公告由宁远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宁远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