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南长沙市芙蓉区面向全国高校引进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2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区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高校公开引进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和对象
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即1995年3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3月及以后出生)。具体引进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引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引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博士研究生不能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相关待遇
1.公开引进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聘用在管理岗位上的,分别参照七级、八级职员执行工资福利待遇。
2.公开引进人员享受芙蓉高层次人才和骨干人才相关待遇。
三、引进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发布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适岗能力评价—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公开引才公告、有关引才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拟引进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芙蓉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urong.gov.cn/)公布。报名及资格初审相关信息在报名网站(https://hunan.bmpta.com/csfryjrc/index.aspx)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本次公开引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网站:https://hunan.bmpta.com/csfryjrc/index.aspx。报考人员需用个人真实信息注册用户。注册后,报考人员可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需确认诚信报名承诺书,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照片与本人不一致或无法辨识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资格。
3.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3月22日9:00-3月26日16:30。
4.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开引才公告,诚信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报名期内,报考人员核对信息无误,必须确认报名才会提交报名信息。确认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本人信息,未确认报名的,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资格初审不合格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
1.采取网上审查的形式进行资格初审。
2.报考人员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报考人员需在3月27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本人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不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导致不能正常参考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4.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10:1(含10: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引进计划数。
(四)适岗能力评价
1.适岗能力评价相关要求将在长沙市芙蓉区政府官方网站另行通知,请根据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个人适岗能力评价资料至指定邮箱,逾期未上传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根据其提供的个人适岗能力评价资料,进行适岗能力评价。根据适岗能力评价情况,按照引进岗位计划数不高于1:8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并在长沙市芙蓉区政府官方网站公布,入围最后一名的同分者一并进入考核。
3.适岗能力评价情况仅作为入围考核的依据,不带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长沙市芙蓉区政府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复审,出现考核人选缺额的,不进行递补。
(六)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2.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长沙市芙蓉区政府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3.考核主要采用写作+面谈的考核方式进行,写作和面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按照写作成绩1:5的比例且成绩在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谈程序,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谈,面谈成绩在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4.考生总成绩按写作成绩占40%、面谈成绩占60%的权重合成最终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不能录取(合格分数线为80分)。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写作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具体考核组织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引进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写作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通知将在长沙市芙蓉区政府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体检通知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5.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经批准,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次,若总成绩相同,写作成绩高者入围。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同时进行资格终审。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引进岗位考察人选有空缺的,经批准,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次,若总成绩相同,写作成绩高者入围,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九)公示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长沙市芙蓉区政府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个人放弃,或被举报查实确定为不合格的,经批准,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递补1次。若总成绩相同,写作成绩高者入围。
(十)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并签订最低五年服务期限(含试用期)协议。
2.本次人才引进不明确到具体街道,待引进后由芙蓉区根据人才的专业与经历,结合工作需要按相关程序分配具体单位,凡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引进资格。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
5.被取消引进资格或自动放弃的,经批准,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递补1次。若总成绩相同,写作成绩高者入围。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参加各项引进程序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引才活动的,视作放弃。
2.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学位。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报名、参加资格审核,但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24届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同时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3.公开引才各环节中有关事宜的具体通知,均以长沙市芙蓉区政府官方网站公布为准,不再通过电话、短信等其他形式通知,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引进的,责任自负。
4.咨询电话(仅限工作时间)
长沙市芙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0731-84683518,0731-84683196
5.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889795 (仅限工作时间)
6.监督电话(仅限工作时间)
芙蓉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组:0731-84610036
五、本次公开引才政策由芙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2024年芙蓉区面向全国高校公开引进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长沙市芙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
2024年3月12日
原标题:【引才公告】长沙市芙蓉区2024年面向全国高校公开引进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urong.gov.cn/affairs/fdzdgknr/qtfdxx/notice/202403/t20240312_113905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