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南衡阳市衡东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2人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人岗相适,通过公开考试,择优选调。
二、选调岗位及计划
本次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名,具体岗位、选调计划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衡东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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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除高中教师、幼儿园教师、医务人员、工勤岗位人员外的衡东县范围在编在岗全额事业编制人员。
(二)选调条件
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以后出生);
4.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目前聘用在事业单位管理岗或专技岗,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新聘用尚在试用期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和对流动调配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其中,2022年及之前通过公开招聘进入我县教师队伍的中小学教师,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3.高中教师、幼儿园教师、医务人员、工勤岗位人员;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3月。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上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3日。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考生携带相关资料到衡东县人社局5楼视频会议室报名。
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选调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资格。
2.报名时间:2025年1月2日至1月4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要求:①《衡东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②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在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或核减岗位数。
(三)笔试。组织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笔试后,由县人社局按规定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并组织复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立即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资格复审合格对象中确定面试对象。重点考察形象气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选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与排名。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七)体检。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八)考察。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若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九)公示和聘用
1.公示。经面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的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安排到所选调单位试用三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2.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调动相关手续。调入到所选调单位后,在符合相应条件下,可以聘用到管理或专技岗位,并完善专技转管理手续。聘用管理岗位的,根据相关政策,转聘相应管理岗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综合考虑其原岗位等级、工作经历、文化程度和任职年限等条件,在符合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情况下,实行"一事一议",优先确定职员等级。聘用专技岗位的,按照空岗情况和职称对应情况进行聘用。调入人员均按所聘岗位落实工资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名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随意放弃。报名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明及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二)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六、本公告由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人员对岗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如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0734-5231109(衡东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受理举报电话:0734-5223088(衡东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
咨询电话:
衡东县委组织部 0734-5221916
衡东县人社局 0734-5231109
监督电话:
衡东县纪委监委 0734-5235903
衡东县委组织部 0734-5223088
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7日
原标题:2024年衡东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engdong.gov.cn/zwgk/xzfxxgkml/tzgg/20241227/i35474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