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衡阳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0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共选调文秘工作人员10名。
二、选调范围
衡阳市范围内具有行政事业全额拨款编制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胜任岗位要求所需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综合水平和相关业务知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文秘工作2年以上或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在37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三年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 按照有关规定,服务年限未满,尚在试用期的;
4.违规进入的在编在职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9日至19日
2.报名地点:市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市政府办公大楼8208室 联系电话:4317016 13365881833)
3.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实填写《报名表》,提交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张。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请自行留存底稿,报名材料一律不退。
(二)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结束后,由选调领导小组统一审核,审核合格者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拟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的比例才能开考,如未达到比例,将视情况减少选调人数。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科目分别是策论文、公文、调研文。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人数的1:2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及通知为准。
(四)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人数确定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入围。
(五)试用:考察合格人员安排到市政府经济研究中心相关组室跟班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人员编制、人事、工资关系不变。
(六)录用:选调工作办公室根据跟班试用情况提出建议人选,提交相关领导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办理相关调动手续,所有人员签订5年有效服务协议。经综合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选调,回原单位工作。
五、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报考、选调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选调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