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株洲茶陵县公安局选调人民警察6名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工作需要,经县编委会议研究决定,公开选调人民警察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职数
具体选调职位、计划、条件详见《2017年茶陵县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民警职位选调范围为全国公安系统在编在岗的公安民警,不含铁路、民航、森林、司法等行业系统的人民警察。
(二)选调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在现工作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任现职满1年;
3、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4、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6、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株洲人事考试网 http://www.zzrsks.gov.cn、茶陵县政府门户网 http://www.chaling.gov.cn、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http://rsj.chaling.gov.cn发布选调公告,公告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均可报名。
2、报名时间
2018年1月6日至2018年1月10日(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正常报名)
3、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茶陵县公安局办公大楼407、411办公室
咨询电话:0731-25246911、18073306188(段)
0731-25240708、18073306189(罗)
报送邮箱:1006056537@qq.com
4、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提供下列资料和证件:
(1)本人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首次授警衔审批表》复印件(两类表格都需加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2017年茶陵县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附件2,必须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双面打印)。
不能现场报名的可将下载的报名表填写完整后连同上述相关电子资料发送至上述指定邮箱,网上报名以收到报名工作人员回复方可视为网上报名完成。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资格。
网上报名人员必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携带报名表、诚信考试承诺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公务员登记表》、《首次授警衔审批表》复印件到报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6、准考证的领取
考生于2018年1月11日—1月12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等,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理论素养、实践运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当天报考人员放弃的,不进行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团队协作精神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和调动手续办理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任人员在株洲人事考试网(http://www.zzrsks.gov.cn)、茶陵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chaling.gov.cn)、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http://rsj.chal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本次选调人员职务层次均为科员,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均不予保留。
四、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次公开选调政策由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25222395
茶陵县公安局:0731-25246911、25240708
监督电话:0731-25245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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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