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湘潭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2018年湘潭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及成绩查询工作已经完成,根据《2018年湘潭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的规定,现将面试前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4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对象(具体名单附后)。笔试成绩相同者按考生的专业成绩高低排序。
二、资格审查时间
1、首次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4月23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2、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4月26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三、资格审查地点
湘潭市教育局二楼会议室(地址:湘潭市双拥中路168号)。
四、资格审查要求
1、资格审查对象须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自行在湘潭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并填写好联系电话及诚信承诺签名)和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的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2、2018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提交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2018年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但资格终审时(7月31日前)须提供所需证件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4.2018年9月30日以前合同期满的特岗教师等须提交合同书原件;2017年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可凭《评审表》或相关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职称过渡后暂未换领新版《职称证》的凭原《职称证》参加资格审查。
5、正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暂凭国家教育考试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单(网站下载打印)参加资格审查,但资格终审时(7月31日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在职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
7、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资格。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五、资格审查方式与程序
采取集中审查的方式。由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用人单位对资格审查情况有疑义的,必须及时提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市人社局研究决定。
六、预告事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通知,请相关考生及时关注教育局官网发布的通知。
七、咨询电话:湘潭市教育局人事科0731—52313893。
附件:2018年湘潭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湘潭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6日
2018年湘潭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2018041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