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湖南女子学院招聘教师14人公告(第二批)
湖南女子学院成立于1985年,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与省人民政府毗邻。我校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所公办全日制女子普通高校,全国仅有的三所女子本科院校之一,全国妇联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世界女子教育联盟成员。学校现有11个教学系部、27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19个省招生,在校学生万余人。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1、招聘计划及专业要求
2、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心教育事业。
(二)思想品德好,能以身作则,热爱本职工作,为人师表。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且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的专业要求;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最高学历学位须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聘人员需在2018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国家认可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国外、境外须有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应聘人员年龄
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0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若报考教师岗具有2年及以上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实训教师岗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者,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岁及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名时请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
二、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女子学院人事处网站和湖南人才网同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2.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日—2018年5月10日17:00。
报名方式:只接受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http://rczp.hnwu.edu.cn/湖南女子学院网上招聘系统。
2、报名要求
请应聘者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要求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考试资格。
3、报名流程
应聘者在报名时间段内登录湖南女子学院网上招聘系统。具体流程:注册——填写报考岗位序号——填写报名基本信息——按要求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女子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后上传——上传各阶段学历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正反面)、职称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上传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3. 资格初审
湖南女子学院人事处和监察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在招聘系统中对应聘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未按要求报名并提供资格审查附件材料,或提供信息不全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应聘者应如实填写和提供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湖南女子学院人事处网站和湖南女子学院网上招聘系统公布,请应聘者于5月11日后在报名系统中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流程:考试在报名系统确认参加笔试——上传本人电子档免冠照片——打印准考证。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5月15日至5月17日24:00;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5.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带本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湖南女子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报名系统打印)、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原件。按顺序整理并交现场工作人员审核。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安排
考试方式根据岗位要求分以下两种类型:
(1)教师岗(需挂职行政岗锻炼,岗位序号1-8)
(2)实训教师岗(岗位序号9-11)
(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1)应聘教师岗(岗位序号1-8)
a.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文写作,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轮面试试讲。笔试成绩仅用于入围面试试讲的资格排名,不计入综合成绩。
b.面试试讲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即同一岗位序号)笔试成绩排名高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试讲人选,同一岗位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5,则按照实际合格人数入围面试试讲。面试试讲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面试试讲内容将根据所报岗位和专业提前三天发送至考生报名所填电子邮箱。面试试讲成绩即为该岗位的最终成绩。
(2) 应聘实训教师岗(岗位序号9-11)
a.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50%)
包含笔试和实践操作两部分,每部分满分各为100分,并各占技能测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的50%。技能测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轮试讲。
b.试讲(占综合成绩的50%)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的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选,同一岗位技能测试人数未达到1:5,则按照实际合格人数入围试讲。试讲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试讲主要针对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课程进行。试讲的内容及要求将根据所报岗位及专业提前三天发送至考生报名所填电子邮箱。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学院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女子学院网站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限三年(其中教师岗聘用人员在首聘期间需挂职行政岗位锻炼),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一年工资按学校编外同类人员核发,工作一年后按学院文件进行一年期考核,考核合格后参照学院编内同类同级人员核发工资;学院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节假日等福利参照我校同类人员核发。
五、咨询方式
(1)通讯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160号(邮编410004)
(2)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31—82766126(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2772216(院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