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沙市天心区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天心区政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3、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专业不限,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文字综合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5、身体健康。
三、招聘计划及专业条件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年龄 要求 |
最低学历要求 |
性别 |
专业 |
岗位条件 |
1 |
综合服务人员 |
2 |
35周岁及以下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文字综合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tianxi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1日至8月8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报名地点:天心区政务服务中心(长沙市天心区刘家冲路与湘府路交界西北角天心区政务服务大楼三楼312办公室)。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阳莉花,联系电话:0731-85898105
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份各一份,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个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复审,考察时的资格再审和聘用时的资格终审四个环节。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随时取消资格并不予聘用。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笔试,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天心区公众信息网的“通知公告”栏。
(三)笔试
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应达到于5:1以上(含5:1)的比例方可开考,如果达不到该比例就核减岗位或延长招聘时间,具体延长时间另行公告。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
3、笔试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当天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双证缺其中任何一证,均不得进入考场。
4、笔试成绩公布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的“通知公告”栏,并以电话形式通知入围面试的考生。
(四)面谈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谈考核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谈考核对象。面谈考核之前放弃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谈考核当天放弃或未按时到达面谈考核现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面谈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面谈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谈考核成绩在个人面谈考核结束后即向对象现场公布。面谈考核成绩低于75分(含75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谈考核成绩×50%,笔试成绩、面谈考核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体检安排: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现实表现和实际工作能力。如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则在面谈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选在天心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八)聘用
招聘人员为编外合同制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以及在入职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由天心区政务服务中心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照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五、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天心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同类编外人员标准执行,并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附件: 天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长沙市天心区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