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长沙宁乡市纪委监委及市委巡察机构选调15人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和巡察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市纪委监委及市委巡察机构人员力量,按照市编委会2018年第2次会议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选调人员
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9名(办案类工作人员8名;市纪委监委信息中心事业编制1名),市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6名。
二、选调条件
1.年龄35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可放宽至40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办案类工作人员要求为男性;
2.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类、公安类专业可以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服务期限或对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人员不得报考);
5、信息中心为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干部编制身份人员可报考(教育、卫计系统人员不得报考,未满服务期限的其他事业干部不得报考),要求为电子、通信、计算机类专业,录取调入后为事业干部身份;
6.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热爱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
7.身体健康。
三、报名方式及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12日。
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1、《宁乡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宁乡市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如有相关获奖证书请在报名时一并提交复印件;3、相关的比选计分证明材料。
报名方式:直接报名,请将上述材料送达宁乡市纪委组织部(市行政中心905室);报名表还需报电子档。
(二)资格审查
市纪委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公开比选
对资格审核合格对象综合能力、工作业绩等严格比选,综合计分排序。
(四)面试
综合公开比选情况,按照选调计划1:3比例确定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为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进行排序,按照选调计划1:2比例确定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洁从政、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六)会议决定
考察结束后,综合考察情况,市纪委常委会议决定15名入围对象进行公示。为确保选调质量,市纪委常委会议确定无合适人选的,可以不选调或减少选调人数。
(七)公示
对市纪委常委会议确定的公示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经查证不影响选调的公示对象确定为试用对象。
(八)试用
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报名地址:宁乡市行政中心905房间,单位名称:中共宁乡市纪委,邮箱:231333409@qq.com,未尽事宜请与市纪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周良兴,联系电话:0731-88980275。
附件:
1.《宁乡市纪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宁乡市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
/uploadfiles/keditor/file/20180930/20180930161547_9490.docx
2.比选计分细则
/uploadfiles/keditor/file/20180930/20180930161558_1052.docx
中共宁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