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贸技师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根据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学院简介
湖南工贸技师学院是一所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综合职业培训基地、国家机电类职业技能鉴定所、全国职工职业(工种)技能实训基地、全国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全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湖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湖南省职业技能竞赛基地、湖南省技师培训鉴定点、湖南省创业培训基地。近几年,学院接连荣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全国首批示范职业技能鉴定所”、“湖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最受企业欢迎技工院校”、 “湖南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先进单位”、“株洲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众多荣誉称号。学院新校区共占地30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设施装备精良,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6000人,年承接各类社会培训15000多人次。
三、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6名,具体岗位情况及条件详见附件一。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3、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7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岗位要求为准。
(二)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附件一)。
1.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认定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我院研究后提出意见,报市人社局认定。
2.本公告所称全日制毕业生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录取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3.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
(三)不能报考的情形
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与单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约定未期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或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发布信息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zhuzhou.gov.cn/)、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zhuzhou.gov.cn/ /)和湖南工贸技师学院网(http://www.hngmjsxy.com/)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6日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双休日不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湖南工贸技师学院行政楼8楼人事劳资处(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职教大学城)。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如实填写一式一份,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证书均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能报名)、职业资格证、职称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直接到报名地点报名。
网络报名人员直接将报名表等上述材料扫描件发我院的招聘邮箱(1325775622@qq.com),并随时关注网络信息,及时和我们联系。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七、资格审查及考试
学院人事部门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当即领取准考证。网络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1天到学院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提供所有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未提供以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的不得参加笔试),初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调整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将通过湖南工贸技师学院网站进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保持联系方式通畅,未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学院概不负责。
3、考试方式和范围:
采取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入围人选(最后一个入选分数出现同分时,则同分者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
(一)笔试:所有岗位均需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职业教育教师应知应会知识等,笔试时间为90分钟。
(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试讲。试讲范围为应聘岗位(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试讲当天给每位应聘人员60分钟备课时间,试讲时长10分钟,要求手写板书,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沟通能力、教学内容处理、教学方法、专业知识等内容,成绩满分为100分。
4、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设置综合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体检入围排序。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九、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聘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录聘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湖南工贸技师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学院人事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社部门审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新录聘人员统一办理入编录聘手续。由学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岗位设置要求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有工作经历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731-22039683 吴老师 肖老师
2、监督电话:
学院纪检监察室:0731-22039686
市 人 社 局:0731-28681082、28681523
市 委 组 织 部:0731-28680204
本次招聘政策由学院人事劳资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湖南工贸技师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计划及岗位条件
湖南工贸技师学院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