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石峰区面向退役军人招聘15名(劳务派遣)公告
为加快石峰转型升级,吸引优秀退役军人更好服务于石峰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石峰区面向石峰籍退役军人招聘劳务派遣用工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面向石峰籍2018年退役军人。
三、报考资格
1.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治品质,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 年龄条件:35岁周岁以下;
4. 学历条件:高中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受到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处罚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的;曾经吸食过毒品的;
3. 因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收到党纪政纪处理的,或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辞退、开除的。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具体条件等详细信息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招聘信息通过石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石峰发布(微信平台)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报考人员填写附件2《2019年石峰区面向石峰籍退役军人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A4纸打印)1份,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户口本、学历证书、身份证、退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9年2月1日—2月19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报名请将报名登记表和相关证件资料发送到邮箱397850736@qq.com,现场报名请到石峰区政府政务中心大楼 404室(退役军人事务局筹备组)。现场报名为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联系人:刘新文;联系电话:22232640。
(三)资格审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筹备组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在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四)考试
1.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区情知识和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2. 面试。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面试采用岗位面谈的方式。面试成绩为100分,岗位面谈每人时限为15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匹配能力,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综合分析与判断能力等。
3. 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1.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但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入围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2.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将按照相关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按相关规定在石峰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招聘人员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对应岗位和单位,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合同期为2年(2年期满后,根据本人现实表现情况与实际工作能力可选择续签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1.聘用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2400元/月;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2000元/月,绩效工资1000元/月,合计3000元/月。
2.缴纳“五险一金”: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公积金。
八、纪律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石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2019年石峰区面向退役军人招聘(劳务派遣)岗位计划表;
2. 2019年石峰区面向退役军人招聘(劳务派遣)报名登记表。
株洲市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