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光明日报社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50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社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一、岗位需求
2019年我社计划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50名,岗位及要求详见文末表格。
二、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热爱党的新闻事业;恪守新闻职业道德。
3. 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部队院校、两年择业期内的未就业毕业生);留学生须为2018年秋季毕业学生或2019年夏季毕业学生。
4.专业学历与岗位要求相符。
5.年龄要求:大学本科不超过24岁(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岁(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具备良好的身体及心理素质。
7.曾受到过处分或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8.符合亲属回避、同业竞争等有关准入要求。
三、招聘流程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请于2019年3月13日至3月31日登录光明日报社公开招聘网站http://guangmingdaily.zhiye.com,或扫描文末二维码,进入光明日报社公开招聘微官网,点击“校园招聘”,在线注册、填报简历、提交相关材料。提交简历前请先阅读使用帮助和招聘动态。每名学生限报1个岗位。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将以邮件或短信形式通知进入笔试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笔试和面试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将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实际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同类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排序,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表现,按照聘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由我社统一组织实施。考察需到考生所在学校进行,包括审核档案和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等。如遇考生主动放弃或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4.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录用人选。
5.录用及待遇
与录用人选签订三方协议和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为五年,并按照国家和报社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如无特殊情况,录用人员可解决北京户口。留学生落户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落户政策。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过程信息发布(含笔试、面试、公示等)请关注光明日报社公开招聘网站“招聘动态”栏目。
2.本次招聘不接受其他报名形式。
3.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录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4.本次招聘一律不指定任何复习参考教材和培训机构。
5.光明日报社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联系方式
电话:010—67078451 6707862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5号光明日报社人事部
邮编:1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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