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长沙宁乡市遴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0人公告(第二批)
各乡镇(街道)基地学校、市直学校、教育二级单位、民办学校:
根据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长沙市中小学(幼儿园)卓越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长教通〔2018〕12号)和《长沙市教育局关于遴选第二批长沙市中小学(幼儿园)卓越教师的通知》(长教通〔2019〕14号)文件精神,宁乡市拟组织遴选第二批市级卓越教师,现将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宁乡市卓越教师队伍遴选范围为全市中小学在职一线教师,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等的在职教师(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等近3年仍在一线兼课达每周2节以上的教师)。
二、遴选指标
第二批卓越教师的遴选工作从2019年4月启动,2019年6月完成。此次遴选拟新增市级学科带头人10名左右,市级优秀骨干教师30名左右,市级教学能手40名左右。各单位分别按照专任教师0.8‰、0.3%、0.4%的比例,向市教育局推荐市级学科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参选对象;市属学校向市教育局推荐市级学科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省级示范性中学每校分别不超过1人、2人、2人(符合申报条件人数较多的学校,每类可增加1人),其他学校分别不超过1人、2人、2人。长沙市级卓越教师原则上从宁乡市级卓越教师中遴选。
各乡镇(街道)基地学校、市直学校、教育二级单位、民办学校在推荐相应层次人选时,应注意在学科、学段上统筹安排,避免上报人选过于集中在某一学段或某一学科。第一批已经遴选上的卓越教师原则上不重复申报。
此次遴选仍为差额评选,宁缺毋滥。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教师提交愿意担任市级学科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并自觉履行职责的申请,填写《卓越教师申报表》。
2.单位推荐
各中小学校根据评审条件对申报人进行初选,确定拟推荐的人选。各单位需要将拟推荐的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宁乡市教育局。
3.专家遴选
宁乡市教育局成立市中小学(幼儿园)卓越教师队伍建设专家评审组,根据评选条件对推荐的市级学科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参选对象进行评选,评选通过的名单报宁乡市中小学卓越教师队伍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4.审定通过
评选结果经宁乡市中小学卓越教师队伍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由市教育局党委会议审定确定最终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正式授予宁乡市学科带头人、宁乡市优秀骨干教师、宁乡市教学能手荣誉称号,并发放证书。被评选上的卓越教师每人每年按标准发放补助。
四、遴选认定条件
三类卓越教师的参选资格条件、师德要求和业务能力水平,按照我局2018年3月27日下发的《宁乡市中小学(幼儿园)首批卓越教师遴选方案》有关要求执行。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街道)基地学校、市直学校、教育二级单位、民办学校要按照遴选的标准、要求和步骤,严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此次遴选工作做好。
2.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各中小学校(单位)要组织广大教师和参选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3.坚持标准,民主推荐。各镇(街道)基地学校、市直学校、教育二级单位、民办学校要根据标准要求,制定本学校(单位)的卓越教师推荐工作方案,要严格按照遴选标准和程序进行推荐,不得减少操作环节。
4.加大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各镇(街道)基地学校、市直学校、教育二级单位、民办学校要在同级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分级负责制的要求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参评人员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贿赂参与遴选推荐工作的专家或工作人员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要立即终止其参评资格,已获遴选的,即行取消其取得的相应资格。有关专家或工作人员如发现有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资格,并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各镇(街道)基地学校、市直学校、教育二级单位、民办学校要对参评对象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严格把关,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文件所附的《宁乡市中小学(幼儿园)卓越教师申报表》、《宁乡市卓越教师遴选材料报送种类及要求》的相关规定,将每名参评对象的申报材料汇总装订成册,不得有错漏。有关参评对象的申报材料、《宁乡市中小学卓越教师推荐花名册》(纸质稿和Excel格式电子稿),以乡镇(街道)基地学校、二级单位为单位,于4月23日前统一上报到宁乡市教育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31-81800220。
联系人:岳瑞华,邮箱360224267@com。
附件:1.宁乡市中小学(幼儿园)卓越教师申报表
2.2019年度宁乡市中小学(幼儿园)卓越教师遴选材料报送须知
3.宁乡市中小学(幼儿园)卓越教师遴选情况统计表
4.宁乡市中小学卓越教师推荐花名册
宁乡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2日
附件1
宁乡市中小学(幼儿园)卓越教师
申 报 表
申报类别:
所在单位:
姓 名:
任教学科: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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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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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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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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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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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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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骨干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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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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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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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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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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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高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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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业 学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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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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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教 年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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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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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 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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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结果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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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继续教育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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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过何种 高端研修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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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承 担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及主要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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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上公 开课或示范课的时间、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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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来开展的课题或教改项目研究成果、教育教学经验总结与论文发表、著作出版及其它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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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学校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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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基地学校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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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教师资格类别主要指: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高、职高;
2.“申报类别”分为“学科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教学能手”;
3.有“(□)”的为选项,请在框内填 “√” 或“×”。
附件2
2019年度宁乡市中小学(幼儿园)卓越教师
遴选材料报送须知
一、报送时间
4月23日前
二、报送地点
宁乡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科(206室)
三、报送要求
(一)单位材料报送
1、《宁乡市中小学(幼儿园)卓越教师推荐花名册》、《宁乡市中小学(幼儿园)卓越教师遴选情况统计表》纸质稿(盖公章)各1份,电子稿请于4月23日前发送至360224267@qq.com。
市直学校、二级单位、民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汇总填报,乡镇(街道)基地学校以本地区为单位汇总填报《花名册》和《统计表》,不接受个人填报。
《花名册》“备注栏”注明:校长/书记、临聘教师、民办学校,是否已评为市级卓越教师、哪个类别。
(卓越教师评选针对的是一线教师,如果个别学校校长、书记确实兼课,请一并提供上课情况的佐证材料。)
《统计表》不要删减学科、更改顺序,未体现学科在空白栏增加。
2、参评材料:按照参评类别进行分类打捆,再按学科分小类打捆。
(二)个人材料报送
(1)《宁乡市中小学(幼儿园)卓越教师申报表》(一式二份)。
(2)参评人员资格材料装订成册:
现任职务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复印件
学历证书复印件
相应任教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注册页的复印件
宁乡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分证明(市教育学院模版):学分证明如有年度空缺的,请注明原因。
(3)参评人员评审材料装订成册:
《宁乡市中小学(幼儿园)卓越教师申报表》(一式一份)
单位推荐材料(2000字左右,并加盖公章)
第四批市级(第三批县级)骨干教师证复印件
近三年来教育教学工作成绩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近五年来开展的课题或教改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等
教育教学经验总结、论文发表、著作出版获奖情况复印件等
近五年来公开课、示范课、教师培训讲座情况材料复印件等
[注意:所有复印件均需学校、乡镇(街道)基地学校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
(4)个人材料统一装入牛皮纸档案袋,每人不超过一袋,所有佐证材料只提交复印件,凡提交原件遗失的,自行负责。
(5)档案袋整理要求如下:
A、材料袋正面标识:用白色A4纸粘贴在档案袋上,用黑色醒目字体进行标注:“宁乡市中小学(幼儿园)卓越教师遴选参评材料”“参评人姓名”“所在单位(必须与单位公章一致)”“参评类别”“学科专业”“所在学段”“资料目录”。
B、材料袋底端封口处标识:用白色A4纸粘贴在档案袋上,用黑色醒目字体进行标注:“参评人姓名”“参评类别”“学科专业”“所在学段”“所在辖区【市直学校填:市直,乡镇(街道)级学校填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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