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衡阳雁峰区招聘小学教师30人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有关规定和《关于印发<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办法(试行)>和<衡阳市乡村教师补充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衡教发〔2019〕13号)、《雁峰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雁政办发〔2016〕2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小学教师3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雁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协调和指导,所有招聘工作在雁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具体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办公室设雁峰区教育局。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3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等见《2019年衡阳市雁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与岗位表(一)》(附件1,后续简称《岗位一》)和《2019年衡阳市雁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与岗位表(二)》(附件2,后续简称《岗位二》。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招聘条件
㈠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㈡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毕业专业(以2019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为准,见附件3)、教师资格及其他资格条件。赛事须为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主办、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共同主办,奖项须为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2019年应届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年龄原则上以有效第二代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
3、普通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受党纪、政纪处分正处于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雁峰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6、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的;
7、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8、有其它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㈠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阳教育信息网、雁峰区党政门户网等媒体发布招聘教师简章,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雁峰区党政门户网,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信息不畅通或报考者本人未能及时关注网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㈡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2日至7月14日24:00。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岗位一》选定招聘岗位后其考试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岗位二》报考人员只对招聘岗位申报,不对招聘学校申报,录取后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招聘学校。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招聘办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主要材料信息不实的,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以招聘办审定的结果为准。(委托他人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的,被委托者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⑴《岗位一》资格初审
①笔试前不组织网上资格初审,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时间另行公告。
②资格初审对象:按照报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③资格初审须提供以下资料:
a.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普通全日制高校2019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或受理凭证)、语文岗位的普通话等级证、英语岗位的英语等级证(成绩单)以及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b.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c.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模板见附件4。其中在编人员同意报考书面证明须单位和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民办学校在岗教师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学校公章即可。
④资格审查对象替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限递补一次。
⑵《岗位二》资格初审
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后即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岗位一》资格初审所列资料及下列资料:
①以师范类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
②以具有中级职称条件报考人员的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批文;
③相关荣誉(奖励)证书、证明,荣誉(奖励)证书同步提供经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审验并加盖公章的文件。
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7月13日至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现场资格初审地点:雁峰区政府办公楼东802室(蒸湘南路133号,乘109、163、168、117、447、180路公交车到雁峰区政府下即可)。
3、照片上传、缴费。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网上缴纳报名费。《岗位一》人员缴费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岗位二》人员待现场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14日8:00至7月16日18: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其他报名要求:
①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②《岗位一》岗位聘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于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办提出意见,经市人社局批准,可以核减相应招聘计划,并发布调整招聘计划公告。被取消岗位中的报名人员可改报一次或退还报名费。
《岗位二》岗位聘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低于1:3,由招聘办提出意见,并报市人社局批准,适当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③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报考人员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试后可凭有效低保证明和户口本申请退回报名费)。
㈢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岗位一》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7月18日至7月19日期间,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岗位二》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是本次招聘考试每个程序必须提供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招聘。
㈣考试(考核)
1、《岗位一》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1)笔试
①笔试时间待定,总时量120分钟,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②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知识主要是测试相应报考学科的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合为一套试卷,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笔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③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雁峰区党政门户网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⑵面试
①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如出现弃权,达不到1:2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果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时,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如其面试成绩低于80分,则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取消体检入围资格。
②面试方式:语文、数学和英语按试教方式进行,音乐、体育和信息技术按试教+专业测试方式进行。
③面试内容:
试教主要面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专业测试主要面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音乐、体育和信息技术教师岗位按试教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语文、数学和英语教师岗位者的试教成绩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④面试设评委小组,由7人组成,当场评分。
⑶考试综合成绩合成及排名:
语文、数学和英语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音乐、体育和信息技术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语文、数学和英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音乐、体育和信息技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岗位二》面试
⑴面试对象:
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均为面试对象。
如果岗位实际面试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时,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如其面试成绩低于80分,则不得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取消资格复审入围资格。
⑵面试时间、地点:
《岗位一》、《岗位二》面试相同学科时间为同一天、同一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将另行通知。
⑶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方式均为试教。试教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
⑷试教设评委小组,由7人组成,当场评分。
⑸面试成绩:试教成绩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㈤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规定执行。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2、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办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㈥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雁峰区党政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岗位二》拟聘用人员分学科,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招聘单位。招聘办将拟聘用人员的学历、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报市人社局审批后,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聘用前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试用期6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招聘办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和监督
㈠为了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整个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面试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㈢实行回避制度:
参与招聘工作人员需作出书面承诺。如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报名参考的,或者存在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不得参与招聘工作。
七、有关事项说明
㈠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为专技初级岗位。
㈡本招聘方案由雁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4-8535404 (雁峰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34-8512342 (雁峰区纪委监委)
0734--8222805 (雁峰区人社局)
附件下载:
1、2019年衡阳市雁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与岗位表(一)
2、2019年衡阳市雁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与岗位表(二)
衡阳市雁峰区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